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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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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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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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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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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民政局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刘乙萍等3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文萃街道春光社区再析置出一个社区的建议》第74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积极主动与文萃街道沟通交流,实地走访查看春光社区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关于新设社区的相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决定”。目前,我局已对春光社区现状进行了初步调研,确实存在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辖区内新建小区及居住人数不断增多的情况。我局将积极指导督促文萃街道制定相关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