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2572
-
发布机构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8-30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蒙自市四届一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赵伟代表:
你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市行政中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4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市机关事务局咨询,与第三方对接,经询:“安装电动自行车室外场所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不应贴临建筑物。电动自行车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车棚内配置灭火器,并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应具备多级防过流、防短路、防漏电、防雷、防过充、防雨、限流、高温报警、充电实时监控、异常自动断电、充满自动断电等功能,并联入企业智能平台。楼外独立的充电棚,配电箱应固定在车棚立柱上、地面台柱上或车棚所依托的外墙墙面上,配电箱应设于干燥处且应采用防雨型。”
目前,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大厅外车位已设置为便民车位,并设有消防通道,地点限制,不具备搭建电动自行车车棚的条件。同时,安装电动自行车设施前期需进行招标,安装时需在我局现有的用电设备上搭建,并联入企业智能平台。后期企业向用户收取的费用,还涉及企业向单位交电费等问题,鉴于以上原因,我局还不具备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条件,下一步,我局会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共同优化现有的便民利民设施,做好各项人社服务。
感谢你对我市便民设置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杨桔,联系电话:0873-373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