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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63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函〔2022〕32号
  • 发布日期
    2022-09-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13号提案的答复

于涛委员:
  你在红河州彝族哈尼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蒙自城市改造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第313号提案,州政府已转交我市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
  城乡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政策性和区域性很强的工作,通过规划控制合理地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协调各方面在发展中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工作,为居民的居住、劳动、学习、交通、休息以及各种社会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是指导城乡建设的蓝图。要建设好城市,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来进行建设。
   (一)《蒙自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中的城市功能布局
  2003年省政府滇南中心城市建设现场办公会召开以后,我市按照会议确定的“做大蒙自、做强两市、统一规划、各展优势、三位一体、打造滇南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蒙自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第四轮修编,2004年12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06年10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2006〕77号文件批复同意按规划实施。
  依据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第四轮蒙自城市总体规划,蒙自城区形成“双城”,即文澜片和雨过铺片,其功能定位分别为文澜片: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的主体部分,红河州、蒙自市的行政中心,商业服务中心、金融信息中心、文化教育中心,主要的生活居住区。雨过铺片:是滇南中心城市产业园区的组成部分,滇南中心城市的综合交通枢纽。
  现状城市功能分区为:城区商业中心主要集中在南湖周边以及天马路一带的老城区;州、市行政中心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分别位于天马路、凤凰路两侧;文化体育中心位于红河大道与锦华路交汇处及州级行政中心北侧;近年来居住区的建设快速向新城区发展,主要分布在景观河周边及红河大道两侧;现状工业企业较少,工业用地主要分布于城区西北侧和雨过铺片区;城区公共绿地主要有南湖公园、森林公园、州级行政中心开敞式绿地、五大中心开敞式绿地、瀛洲河绿带等;城市街区特色、文化遗产、传统风貌、历史保护建筑主要分布于我市老城区。
  (二)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城市功能布局
  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滇南中心城市整体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滇南中心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工作要求,我市积极推动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充分发挥蒙自在全州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核心作用,以城市品质提升、产业集群、人口集聚为重点,高起点谋划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建设好蒙自作为“国家门户”内连外通的综合交通枢纽中心,打造核心区内半小时通勤圈。破解水资源难题,强化要素支撑。优化核心区产业布局,重点打造文澜、观澜、文萃街道的康体旅游文化、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金融服务业和房地产业,雨过铺街道的先进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现代物流业,新安所镇的文化旅游产业和草坝镇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围绕“三区”调优核心区产业结构,配套补齐做强“三区”企业延伸的产业链条,积极打造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配套板块。协调核心区内城镇群落的差异化,着力打造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的城镇群落发展共同体。加大核心区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坚持城乡一体、均衡发展,完善基础型与品质型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配置基础型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生活圈、乡村社区30分钟生活圈。在核心区进行智慧城市建设,拓展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各项应用,打造智慧蒙自样板工程。做优核心区生态,重点实施两海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加快建成山水共融、宜居宜业的滇南区域首位城市。
  二、合理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逐步改造城中村
   (一)基本情况
  自2014年起,蒙自组织实施了大园梓片区、东村片区一期、老邮政局片区、新百大片区、老火车站片区、小天鹅片区、联大路东片区等16个棚户区改造拆除重建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一批”棚改工作思路,实时调整和取消部分棚改项目。一是加快推进大园梓片区、老火车站片区、老邮政局片区、东村片区一期、新百大片区、州卫校片区、四川庙街片区、联大路东片区、富康路一片区9个项目;二是整改清退轴承厂片区、小天鹅片区2个项目;三是取消龙刹灵湫片区、原州糖果厂片区、柏枝园片区、农贸东巷片区、哥胪士片区5个项目。正在实施的11个棚改项目目涉及房屋征收5173户,已征收4484户,未征收689户;改造房屋占地面积1121.06亩,改造房屋建筑面积159.8万平方米,拟建房屋建筑面积319.13万平方米,已建成房屋建筑面积172.39万平方米。
  2018年以来,申报实施了铁路二组团、电池厂宿舍片区、氮肥厂宿舍片区、武庙街小区等7个改扩翻建项目。
  (二)取得的成效
  1.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棚改项目建设
  大园梓片区项目是蒙自棚改的代表性工程,对全市其他棚改项目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因此,我们以大园梓片区项目为重点和突破口,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大园梓片区项目。一是加快征迁。针对片区内不配合的未征迁户,现正通过司法征迁方式有序推进。同样,针对2019年棚户区改造联大路东片区不配合征收的,采取司法征迁方式推进。二是加快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建设、分期实施”原则,在统一规划经济指标条件下分批供地、集中建设、滚动开发。目前大园梓片区已开工建设6个地块,完成产值约250000万元,建成面积698427.32平方米。老火车站片区、联大路东片区等项目也按照“一统三分”原则推进征迁和建设工作。
  2.持续用力,棚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通过近几年努力,棚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实施的11个棚改项目中,州卫校片区(南湖荟)、东村片区一期(南湖国际)、轴承厂片区(天德中兴)一期、大园梓片区1、2、3幢已竣工交付使用,380余户拆迁户实现回迁;新百大已完工,待竣工验收手续完备后即可组织回迁;老邮政局片区项目由蒙自市兴蒙资产运行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市属国有企业)承建回迁安置房,现已完工,预计2022年12月前完成回迁;轴承厂片区二期项目通过破产清算方式已于2022年3月29日复工建设。二是通过对武庙街小区、州糖果厂宿舍、氮肥厂宿舍等7个小区实施改扩翻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得以完善,2400余户住户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3.发挥效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得到改善
  近年来,发挥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效用,新修了锦华路(兴盛路至天马路路段)、鱼水路、贲古路(部分路段)、通站大道(部分路段)等市政道路,修缮了与棚改项目相关联的人行道和新增绿化等,完善了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项目周边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1.社会投资人综合实力弱
  老邮政片区、小天鹅片区、老火车站片区等项目,由于社会投资方不具备开发的资金实力,资金不足和抵御风险能力不足,对出现的困难与问题预估不到位,不能按银行要求筹集征收补偿款配比资本金,建设基本程序未完善,导致已审批的银行贷款资金无法用于支付征收补偿款、过渡费、工程进度款引发群体上访问题。
  2.征迁难导致项目推进缓慢
  部分被征迁户对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期望值过高,超出政策补偿范围漫天要价,脱离实际提出过高征迁诉求,不配合征收。如:大园梓片区有的被征迁户要求将普通住房按照别墅或商铺的标准进行补偿,有的要求将不在补偿范围内的面积计入补偿面积,导致片区迟迟未完成全部征迁,项目土地不能按期挂牌,影响项目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推动历年棚改项目
  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一批、清退整改一批、暂停取消一批”工作思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工作专班,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倒排工期,明确时限要求,加快项目推进。合理计划拆迁和建设进度,集中力量先期开展安置区的拆迁和建设工作,签订一户拆除一户,拆除一片开工建设一片,做到科学部署,拆除工作与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建设、分期实施”的原则,集中攻关进行征迁,在统一规划经济指标条件下分批供地、集中建设、滚动开发。各级各部门按照“并联审批,互不为前置”的原则,对棚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大园梓片区、老火车站片区、小天鹅片区等历年棚改项目建设。
  2.“十四五”期间拟实施棚户区改造5582户
  通过近几年的棚户区改造,拆除重建改造范围已基本覆盖蒙自市城区连片危房,加之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启动以来,城区所有建造年代在2000年以前的小区被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按照《蒙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核认定办法》规定:“改造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占50%以上的”因此,已基本没有可纳入棚改的老旧小区。为进一步明确目标,确保蒙自市“十四五”期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开展,按照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蒙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核认定办法》关于棚改项目认定的有关规定,蒙自市棚改指挥部、蒙自市住建局、文澜街道办、文萃街道办、观澜街道办等部门对我市城区内符合棚改条件的房屋进行了排查,排查范围从老城区(包括银河路以东、义正路以西片区)延伸到城郊。老城区重点排查除纳入历年棚改和老旧小区范围外的危旧房屋,城郊主要排查文澜街道、文萃街道、观澜街道所辖区域内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片区。经排查,“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5582户,其中:文萃街道片区2185户,观澜街道片区1112户,文澜街道片区455户、草坝镇片区1830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因此改造方式为改扩翻建。2022年已成功申报实施了其中的650户(文萃街道片区575户、观澜街道片区75户),现已取得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已完成评审,正按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计划于2022年7月前开工建设;剩余的4932户提前谋划,由涉及的街道办做足准备,扎实做好“六有”等前期工作,完善申报棚户区改造任务数所需的各类前期资料,做实片区“三调”,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按计划申报实施,通过改扩翻建改造逐步改善人居环境,助力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依法管控农村房屋建设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科学规划村庄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村镇节约集约合理用地,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切实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按照2021年6月25日印发《中共蒙自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清单》(蒙改委发〔2021〕2号)中,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出台《蒙自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省、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蒙自市实际,现已完成初稿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照审议程序,2021年8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报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请求审议。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后,按要求开展后续工作,我局将按职责分工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蒙政发﹝2016﹞135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市总规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小宗地,有合法有效土地权属证明且与现行规划无冲突的,均可按程序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老城区内小宗地按容积率1或者原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控制体量。对于暂时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在目前小宗地规划审批过程中,我市分片区按中式建筑风格、现代建筑风格等统一控制建筑风格。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未经规划审批的建筑依法进行拆除
  (一)规划执法工作现状
  目前,蒙自市规划执法工作人员少,规划执法中队由2名在编职工及10名协管人员构成,辖区范围为蒙自主城区面积34.6平方公里,城区现有小区近400个左右,还有私人民房及各种商场和农贸市场。不仅要参与规划验收、验线的工作,而且要对旧城改造区域,主要干道两侧、小区零星的简易建筑(搭盖)进行巡查,因人少事多,车辆有限,只能立足于工作实际,尽力完成各级领导交办及群众举报核查的案件。
  (二)农村房屋管控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面积不断扩大同时,城中村也不断扩大,因农村宅基地的审批权移交市农业农村局,导致对村民建房是否审批过,建房是否符合审批的调查、处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工作难度。根据农村房屋建设不同情况,管辖部门也不相同,大致情况为:a从用途分,若农村村民办理了宅基地方面手续建房用于自住,则应由农业农村局进行管理;若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房用作仓储、出租等非农业的经营用房的,则应由住建局进行管理;b从地域分,虽然村民同为城中村建房行为,若建房处土地不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则应由所属辖区街道办国土乡村规划部门管控;若建房处土地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则住建局规划部门进行管控;在实际工作中这种管辖权的交错,往往需要工作人员同市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花费很多人力物力来协调解决。
  (三)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及制止工作难
  由于历史原因,包含农村建房在内的规划违法行为在本市普遍存在,导致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受时间、空间等很多因素限制,调查取证工作低效开展。执法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时,有些违法建设当事人调查取证不配合,执法人员按程序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部分当事人当场拒绝签字、拒收法律文书。除此外,还存在违法行为的制止难。执法人员发现违建时,虽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当事人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制止效果不明显。有规划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有法律法规没有授权问题,还有部门协调联动等问题。违法当事人现场白天盯他晚上干,你一离开就接着干,越是违法建筑建得越快。违法建筑制止了以后在处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处罚决定置之不理。   
  我市将认真落实提案的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主要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执法程序、加大违建拆除力度等方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行使执法职责,严格法律程序,较好地履行了规划监察职能。对未经规划审批,违规乱盖乱建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感谢你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