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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25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张欣委员:
  你在政协蒙自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红河大道与明珠路口及兴盛路与银河路口红绿灯通行时间》第12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蒙自城区信号优化情况
  2018年以来,依托世行贷款智能交通改善项目,在城区108个路口建设完成信号灯联网控制,大队成立信号优化配时岗,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目前已实现的功能:一是实现智能信号“自适应”,通过视频检测车流量大小自动分配红绿灯时长,实现从传统“车看灯”通行到现在“灯看车”放行的转变;二是以“绿波+红波”的方式调控信号灯,实现区域协调,避免车流大量无序涌入中心城区造成堵塞;三是通过平峰时段车流与各路口的相位差精细计算,对城区“两横一纵”主干道实现双向绿波,助力推动道路交通从“走得了”到“走得好”的提升;四是信号优化配时岗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根据第三方交通流量图适时对拥堵路段信号进行人工干预调整;五是对因天气突变或交通事故带来的拥堵,通过视频巡查和警员定位调度就近警力进行疏导,及时缓解交通拥堵;六是在城区30个主要路口的信号灯配备“备电宝”,在市电停电的情况下不间断供电,确保信号灯正常工作。
  二、你所反映的两个路口信号灯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一)红河大道与明珠路口
  该路口的车流现状是红河大道车流量大、明珠路车流量小,红河大道路面宽、明珠路路面窄,车流量和路面宽度极不均衡,存在着行人随车流过街时间不够的问题。针对此情况,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路面超过16米的在中央设置行人二次过街的要求,交警部门在红河大道路口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并竖立提示牌来确保行人过街等候安全。
  根据你提出的分时段适当延长信号灯的建议,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经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查勘,最大限度优化了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分为早高峰时段(7:00-9:00、13:30-14:40)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7秒(含3秒黄闪),南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74秒(含3秒黄闪);晚高峰时段(11:20-12:40、16:40-19:00)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28为秒(含3秒黄闪),南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67秒(含3秒黄闪);其余平峰时段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5秒(含3秒黄闪),南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39秒(含3秒黄闪)。
    (二)兴盛路与银河路口
  兴盛路与银河路口东侧道路较窄,道路条件有限,无法区分直行车道和左转车道,只能采取单边放行的方式,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过街管网,银河路中间行人过街安全岛无法设置人行信号灯,如果设置的人行信号灯的话,就能实现在单边放行西边时,行人可以按照人行信号灯指示提前走到路中安全岛等候,待东边放行时,就可以安全过街,目前蒙自城区路面超过16米的街面都需要设置行人二次过街信号灯,但由于政府资金紧张,一直没有建设。
  现对该路口交通信号配时方案做了最大优化:早高峰时段(7:30-9:00、13:30-14:40)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43秒(含3秒黄闪),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8秒(含3秒黄闪),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8秒(含3秒黄闪);晚高峰时段(11:20-12:40、16:40-17:20)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50秒(含3秒黄闪),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 27秒(含3秒黄闪),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32秒(含3秒黄闪);次晚高峰时段17:20-19:00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60秒(含3秒黄闪),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9秒(含3秒黄闪),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34秒(含3秒黄闪);夜间22:00-6:00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5秒(含3秒黄闪),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4秒(含3秒黄闪),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4秒(含3秒黄闪);其余平峰时段东西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9秒(含3秒黄闪),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3秒(含3秒黄闪),南方向行人过街配时为23秒(含3秒黄闪)。
  感谢你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