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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24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对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郑锦丽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顿变相向老人销售保健品的建议》第64号建议,市人民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一)发案情况。 由刑侦大队负责牵头汇总收集各部门梳理案件情况。经蒙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梳理,2016年以来蒙自市暂未发生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二)制定方案。 根据蒙自辖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蒙自市公安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从4月20日起至10月16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摸底排查、依法打击、防范稳控、宣传教育“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严打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乱现象问题。
    (三)专题研究。 4月30日,蒙自市公安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蒙自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对强化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强化综合整治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等进行安排部署。
  二、针对关于整顿变相向老人销售保健品方面,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衔接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整治。 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行业整治,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及时通报涉老旅游项目、无资质行医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等市场乱象线索,并积极配合开展整治,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打击。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打击整治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特别是对涉老食品和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用免费旅游、低价周边游等幌子,让老年人听授“健康大讲堂”、“免费体检”等对老年人进行“洗脑”,购买保健品和假劣药等问题,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做到精准打击,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三)加大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识骗能力和防骗意识。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民警、网格员等力量作用,组织涉老反诈宣传教育进居民点、进敬老院、进商超、进公园、进家庭,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深入开展“涉老反诈”宣传活动,及时通报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揭露虚假宣传变相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套路”及“手法”,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四)弘扬传统美德,尊老敬老爱老。 建议全社会行动起来,大力提倡孝亲敬老活动,营造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特别是空巢老人,引导和教育子女孝敬老人、赡养老人,争当孝心儿女。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多陪伴老人,让老人感受家庭的温馨和温暖,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给老人营造快乐、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远离诈骗“陷阱”,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感谢你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