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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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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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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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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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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对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高峰代表:
您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在上下班(学)车流高峰时段,允许私家车辆借公交车道通行》的第5号建议,市人民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城区道路通行效率,缓解部分路口左转车辆易堵难行的状况,蒙自市公安局已于2022年4月18日对有通行条件的公交专用道进行优化,安装指示标志牌,提示社会小型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借用公交车专用道依信号灯指示左转通行。涉及路口如下:北京路与观澜路口、北京路与红河大道路口、北京路与护国路口、北京路与天马路口(北侧)、北京路与龙井路口、北京路与十里长街路口(南侧)、银河路与昭忠路口、银河路与兴盛路口(南侧)、银河路与红河大道路口、银河路与观澜路口。
不足之处我们会尽力改进,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