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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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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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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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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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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笫72号提案的答复
陈文景等9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布局、安装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第7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截至目前蒙自市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共计59个站点、1105个桩、1255个枪,总功率20028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桩950个桩、1005个枪,总功率7488千瓦;直流充电桩155个桩、250个枪,总功率12540千瓦。
二是“十四五”期间,蒙自市全市规划新建613个充电站,2286台充电桩(直流双枪,240kW),总充电功率548640kW,建成后可以满足蒙自市约25000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蒙自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将覆盖全市城区和乡村。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发展有一个过程,充电站(桩)的建设分三期进行,目前,2022年规划新建约30余个站点,现正在进行选址确定中。
三是,在全市住宅小区配建充电设施,2020年以来,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支持2020年以前已建交付小区车位产权人自建充电设施,鼓励引导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统筹整合资源,在已建交付住宅小区,推进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
四是,红河州域内已建成及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必须接入红河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接入平台后,充电桩同步至彩云充平台便于客户寻查充电。
五是,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由电价和服务费两部分构成,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开部分政府定价项目并加强收费和价格监管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83号)文件相关要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感谢你们对我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