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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02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7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笫22号提案的答复

冯桂梅、冯蔚、张梅、余慧莲、王海荣等5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等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2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截至目前蒙自市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共计59个站点、1105个桩、1255个枪,总功率20028千瓦。其中,交流充电桩950个桩、1005个枪,总功率7488千瓦;直流充电桩155个桩、250个枪,总功率12540千瓦。
  二是“十四五”期间,蒙自市全市规划新建613个充电站,2286台充电桩(直流双枪,240kW),总充电功率548640kW,建成后可以满足蒙自市约25000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蒙自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将覆盖全市城区和乡村。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发展有一个过程,充电站(桩)的建设分三期进行,目前,2022年规划新建约30余个站点,现正在进行选址确定中。
  三是,在全市住宅小区配建充电设施,2020年以来,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支持2020年以前已建交付小区车位产权人自建充电设施,鼓励引导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统筹整合资源,在已建交付住宅小区,推进停车位充电桩配建工作。
  四是,针对蒙自市新能源充电桩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局不定期组织运营商、消防、供电等部门,开展充电桩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充电桩的安全运行。
  感谢你们对我市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