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983
-
发布机构mzscszhzfj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8-11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政协蒙自市四届一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黎娜委员:
你在政协蒙自市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蒙自城市管理条例〉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建议》第77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的问题
(一)加强部门联动。
一是持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理清部门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二是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加强部门联动,针对蒙自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2021年4月成立蒙自市城区油烟噪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城市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街道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联络、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通报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由领导小组统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开展油烟、噪音专项联合整治工作。2022年专项办组织开展油烟、噪音专项集中整治1次,集中排查商户49家,并对存在问题的15家酒吧、烧烤小吃店进行约谈整改。
(二)强化信息共享。
健全完善部门协调议事机制,结合具体实际工作对建筑垃圾、噪音油烟等专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工作,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通过微信工作群等加强信息共享。
二、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问题
(一)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日常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对执法工作中常用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制定每月学习计划,列出学习清单,组织各科室、中队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结合行政执法案卷审核及案卷评查情况,梳理行政执法中不足之处,开展专题行政执法培训。下一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把行政执法与廉政教育相结合,邀请法律专家、顾问组织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管理,按照《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印发的《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积分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将执法人员包括协管人员作风纪律、文明执法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监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招录管理。2022年,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进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进一步充实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其中,城市管理与监察(管理岗1人)、计算机管理(专技岗1人)、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高学历管理岗2人)。目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已结束,各岗位考生进入待考阶段。
(三)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发挥执法监督科作用,不定期到执法一线开展执法督查,对执法人员执法规范、执法成效等进行实地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通报各片区中队,督促各片区中队落实整改。2022年对执法督查中发现的897个问题已反馈各片区中队督促整改896个。
(四)加强执法经费保障,加大执法经费投入。
为保障执法,2021年财政拨付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工作经费20万元、执法装备专项经费10万元,拨付纳入财政供养的城市综合执法局协管员工资、五险568.34万元,共计598.34万元。
三、关于创新执法方式,提高综合执法效率的问题
(一)加快城管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城管”转型。
依托智慧蒙自平台,推进智慧城管平台建设。一是将公安部门雪亮工程1747个监控探头接入平台,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平台对主要街道违反《条例》的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区域责任人员及时处理,同时通过平台开展无接触式执法,进行证据采集。二是建设建筑垃圾智能监控平台,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纳入智慧监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截至目前,全市加入监控平台车辆共330辆。三是加强共享电动车监管,在智慧城管平台接入松果、阿拉丁、觅马3家共享电动车平台,加强共享电动车监管。
(二)加大现场执法力度。
一是组建不文明微小违法行为现场处罚队伍。针对乱扔垃圾、烟蒂,随地吐痰等不文明微小违法行为,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成立不文明行为现场处罚组,负责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大街、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周边等乱扔垃圾、乱吐痰、翻越道路隔离栏、穿越道路绿化带、攀折花木、采摘果实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至今共处罚乱扔垃圾、乱吐痰、翻越道路隔离栏、穿越道路绿化带、攀折花木、采摘果实等不文明行为1109起。二是配备现场处罚相关装备。依托蒙自市智慧城管平台,开发城管执法系统,并配备便携式打印机10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微小违法行为,通过手机终端可现场开具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大大提高了当场处罚效率。三加强部门联动。针对车窗抛物等问题,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执法,于2022年5月发布《关于开展“车窗抛物”、“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对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客向车外抛洒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包装袋等物品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四、强化《条例》宣传,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问题
(一)持续开展《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广大市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加强《条例》知识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宣传渠道。一是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条例》知识宣传,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注重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721”工作法,注重在一线执法过程中《条例》知识的宣传教育。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携犬外出未牵系、运输渣土、砂石未覆盖或未严密覆盖、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随地乱扔垃圾、烟蒂、乱吐痰等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过程中,采取“学习在前”的方式,组织当事人学习《条例》知识。同时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执法车辆播放《条例》宣传录音,积极宣传《条例》知识。二是持续开展《条例》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强与社区联系,结合志愿服务活动,与明德社区等联合组织开展《条例》、不文明养犬宣传。将《条例》宣传教育与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相结合,加强与渣土运输企业、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建设企业、施工企业等监管、执法对象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检查工作的方式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监管、执法对象法治意识。
(二)强化“以案释法”力度。
一是加强违法行为曝光,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车窗抛物”专项整治,对机动车驾驶乘人员“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在“今日蒙自”等微信公众平台予以曝光。二是联合今日蒙自融媒体网络宣传平台、加油红河微信公众号,对运输砂石未覆盖、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携犬外出未牵系、随地乱吐痰、乱扔垃圾、乱扔纸屑、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违反《条例》依法查处案例及《条例》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宣传,不断提升广大市民学法守法意识。
感谢你对我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