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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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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mzscszhz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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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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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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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蒋丽代表:
您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蒙自市共享电单车管理的建议》的第65号建议,蒙自市人民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蒙自市网络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现状
2019年以来,哈啰出行、觅马出行、美团单车、阿拉丁出行、青桔单车5家公司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陆续进入蒙自市场,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5家公司都没有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报备和审批,造成市面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处于无序投放、无序竞争的状态。
为更好优化城市交通状况,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蒙自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到江苏南通、山东菏泽考察学习。考察学习结束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拟定了《蒙自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工作方案(试行)》,并于2020年10月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进行修改。
2020年10月15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向蒙自市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审议〈蒙自市市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工作方案(试行)〉的请示》(蒙综执呈〔2020〕44号),经蒙自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要求相关部门要严把准入关,加强对在蒙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管理,严禁违规投放、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
2020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蒙自市引进3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即图灵威尔智能机器有限公司(简称觅马出行)、北京阿帕科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松果出行)、云南阿拉丁神灯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阿拉丁出行)。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12月29日代表市政府与三家企业签订了《蒙自市市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引入项目合同》,经营期限为3年,合同约定三家运营商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数量共计4998辆,每家1666辆,于2021年1月31日全部投放完毕,投放车辆已全部完成落户上牌。
二、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运营商的管理。
2021年2月2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蒙政办发〔2021〕6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加强和规范共享电动车的管理。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按照《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考核细则)试行》,采取月考季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全年累计6个月考核评分达不到80分的,取消运营资格,按合同规定条款退出市场,并责令运营商15日内退市。
(三)加强不文明骑行的治理。
根据2022年4月26日蒙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行管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骑行的监管力度,预防因互联网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骑行引发的安全事故,为维护我市良好的文明安全交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治理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文明骑行工作方案》。
一是针对多人骑行和未成年人骑行的问题,综合执法局各片区中队执法人员加大对辖区内互联网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过程中多人骑行和未成年人骑行等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和劝导,并将不文明骑行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发现多人骑行、未成年人骑行的骑乘人员用户注册信息发送至微信平台,三家运营商对共享平台信息及时采取每周五15时拉黑注册用户措施。5月1日至6月16日拉黑35起。
二是针对乱停乱问题,综合执法局各片区中队加大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发现不在规定的黄线内停放的,进行纠正和劝导,对影响交通、占用消防通道、占用绿化,堵塞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停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先行登记保存。2022年1月1日至6月16日清理乱停乱放2784辆次。三家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加大对下午19点至次日早晨7点的乱停乱放管理,综合执法局早、中、夜班加大巡查力度,对公园附近和主次干道加强巡查。
感谢你对我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