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982
  • 发布机构
    mzscszhzfj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雪莲等4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龙井路段环境卫生及车辆违停问题的建议》第32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龙井路道路边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科学安排部署。深入分析龙井路出行车辆违法停车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整改工作措施,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牢、抓好,真正做到逢违必查,违法必究,确保违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针对群众举报,加强溯源整改。重点针对群众举报的占用公共场所、专用停车位长时间停放的“僵尸车”联合交警、街道办等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并积极与车主取得联系,要求其拖移车辆,不要占用公共资源,影响交通秩序,从中更有效地避免“僵尸车”占道停放造成的交通拥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停路段开展实地走访,就部分路段秩序混乱、妨碍行人通行的问题,与物业、商家进行沟通,加强联合监管,规范停车秩序。
  (三)重点路段延伸,严格整治管控。把执法人员向违法停车多、交通拥堵点、背街小巷、西南联大小学等重点路段延伸,着重加强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严厉查处,切实做到一经发现违停行为,及时上前进行劝导,并要求其规范停车。同时,对车主不在现场的,我局工作人员及时将其车辆推行至规定地点停放,并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不听从劝导的车主,依法对其车辆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给予相应处罚,从严打击车辆违停乱放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70余辆次,在龙井路段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违停车辆200余辆,及时制止违停乱放违法行为800余次,宣传、劝导800余次。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执法车辆播放喇叭,广泛宣传有关市容市貌、文明养犬、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条例、环境卫生等主题的宣传活动;定期在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整治动态,广泛曝光整治战果,积极推送文明倡议,宣扬交通文明新风,引导辖区群众自觉抵制违停陋习,营造浓厚文明交通出行氛围。
  二、关于龙井路段多家洗车店直接将污水排放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大量污水外溢,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
  (一)详细摸排,逐层推进。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台账,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提前上门逐一对洗车店开展宣传动员行动,加大对洗车行业经营户进行排水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洗车经营者自觉整改违规行为。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联合社区、市政公司等部门通过摸排登记、督促教育、严肃查处“三步走”的方法,对龙井路洗车店违规行为进行核查整治,检查硬件设施是否达标:沉淀池、截流沟有无堵塞情况,是否存在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门前有无污水污染路面现象。对存在问题的商户责令改正,对于明知故犯、拒不整改的洗车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三)聚焦重点,从严查处。加强龙井路日常监管,严查各类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大沿街洗车店的巡查频率,发现店外占道经营、污水外溢、随意排放等违规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三、关于不文明养犬现象仍然存在,道路上随处可见犬便的问题
  为给市民休闲、娱乐提供安全环境保障,营造健康生活环境,实现人和动物和谐共处。近年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做好犬类管理有关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发放养犬管理规定宣传单,执法人员沿街宣传等方式,开展养犬方面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市民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加以束缚(如束犬链、戴嘴罩等),做到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看管。
  (二)加强日常巡查引导。在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中,加强主次干道、公园周边以及商场、学校、小区周边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不文明规范养犬问题,督促市民或者养犬户加强对犬只的约束,采取束犬链、戴嘴罩等措施,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商场、学校以及不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遛犬。利用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发布开展流浪狗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教育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犬患的危害性,不要随意遗弃犬只,最大限度地减少犬只扰民伤人事件,提高广大群众文明规范养犬自觉性和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三)依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督促养犬人及时收纳、清理犬物排出的粪便、按规定时间遛犬、携犬出户时加以束缚等,对违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不及时清理饲养的犬类粪便、按规定时间遛犬、携犬出户时未束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屡劝不改的进行行政处罚,协力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2022年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出动执法车辆16余辆次,在龙井路段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未牵系犬只3只,宣传、劝导50余次。
  下一步,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认真履职,进一步统筹、协调好相关部门做龙井路的各类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不断强化广大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从而达到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门前五包的规范整治,扎实推进长效管理。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队伍正规化培训和养成教育。通过强化学习和业务培训,以全面提升队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把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敢抓善管,市民信赖的城管铁军。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