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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2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27
  • 时效性
    有效

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刘云峰委员:  
    你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支持蒙自市石榴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8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石榴是蒙自地方名特优果品,是蒙自市重要的特色水果支柱产业,也是蒙自农村的主要经济来源。蒙自石榴种植历史悠久,蒙自石榴作为地标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了促进蒙自石榴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好蒙自石榴这张名片,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蒙自石榴产业工作:  
    一、开展 “百名农科专家走基层”服务工作,“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人才结对行政村帮扶工作  
    2018年4月1日,蒙自市农科局在蒙自中等农机学校举行“百名农科专家走基层”服务年启动仪式,蒙自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在蒙自文澜街道、观澜街道、文萃街道、新安所、雨过铺街道、草坝镇、芷村镇、鸣鹫镇、冷泉镇、老寨苗族乡、水田乡、期路白乡、西北勒乡成立科技服务小分队,服务工作一直开展至今。“百名农科专家走基层”服务活动对乡村居民传播农业科学、普及农业知识、提倡科学方法,根据农业生产节令和农村生产需要,每个乡镇小分队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农业生产技术服务、田间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农科人员要当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员,当好农业实用技术的转化者,当好广大农民朋友的贴心人。   
    为推动乡村振兴,从2021年起,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人才结对行政村帮扶工作。以推动专家学者、技师能人、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服务基层发展为中心,积极引导和支持人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健全人才服务基层长效机制。选派专技人员、种植大户、经营能手、“明白人”、“带头人”等,通过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试验示范等方式,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新模式,破解产业发展难点痛点,提升群众发展致富“造血”能力,点面结合推动产业升级转型。用五年的时间通过定向服务、人才项目引领、借力合作支持等方式,助力现代农业发展、集体产业壮大、乡村文化繁荣、乡村基层治理和生态宜居建设,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  
    根据省委组织部、州委组织部安排部署,蒙自市委组织部选派人才采取“定期到村+远程指导”等方式开展服务,根据帮扶村的实际需求,随叫随到,为基层提供多样化服务,蒙自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百名农科专家走基层”服务活动选派21名农业科技人员到各乡镇,开展一个年度周期内到村服务累计次数不少于5次,累计天数不低于30天,随叫随到,进行田间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成立蒙自市石榴协会  
    为了提高蒙自石榴产业的规范化水平,2020年,蒙自市农业农村局协助石榴生产、销售企业和合作社发起人申请成立了蒙自市石榴协会,构建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供、销技术新体系,实行综合投入、集中建设、规模推进、集约化经营、兼顾效益、规范化管理,形成新活力,优化新机制,探索新的增长点,以石榴果品生产加工为对象推动全市石榴产业向深加工、对外扩充产业链、打开国内外销售市场,全力推动蒙自石榴产业优化升级。目前,石榴协会运作正常,相信通过这一组织,能将石榴种植农户、商家等聚在一起,抱团取暖,互相监督质量,共同抵制市场交易的不良现象。  
    开展“蒙自石榴”地标产品认证保护工作经政府授权2003年向国家检验检疫局申报《蒙自甜石榴原产地标记》保护成功;2007年8月21日,在蒙自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及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蒙自石榴研究所成功注册了“蒙自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于同年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成功;2012年向国家农业部绿色食品办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保护。  
    2004年通过农业、质量技术监督两部门,制定《蒙自石榴综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了《蒙自石榴证明商标管理使用规则》,授权给具有资质、有实力、重信誉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单位使用“蒙自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签订了使用许可合同,授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包装箱上印刷标志使用。据统计,“蒙自石榴”商标执有人共授权蒙生石榴产销专业合作社、南疆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开远三鼎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分公司等18家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无偿使用“蒙自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到目前为止,使用商标的各企业和合作社都规范使用商标,并保证产品质量,均未出现被投诉现象。  
    按照职责果蔬站做好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植保站做好农药市场管理,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市场,绿色认证企业专业合作社做好石榴成熟上市前产品抽检,市场准出,省州级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检监管。  
    三、规范使用,加强监督管理  
    2009年7月8日,蒙自县人民政府下发了《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标品牌战略发展规划的通知》(蒙政发[2009]52号),在主要工作措施中明确了成立蒙自县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全县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人员,切实抓好商标品牌战略发展工作。该项工作制度一直运作至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注册一个商标,富裕一方群众,发展一方经济”的理念,积极做好商标品牌的培育引导及“三级”名标申报宣传服务工作,制定了商标战略发展的规划,先后下发了《蒙自市工商局商标维权联络协作制度》(蒙工商发〔2012〕81号)、《蒙自市工商局关于构建商标保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蒙工商发〔2012〕110号)、《蒙自市工商局龙头企业商标发展计划》(蒙工商发〔2013〕33号)、《蒙自市工商局涉农商标走访联络制度》(蒙工商发〔2013〕34号)等文件。对于假冒侵权行为,商标执有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对侵权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信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蒙自石榴产业、经济效益将会得到质的提升。  
    感谢你对我市石榴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