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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10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15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61号建议的答复

马馨萍等3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鸣鹫社区机耕路的建议》第261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你建议中提及鸣鹫镇的自留了4公里机耕道路方便生产,但由于集体资金的匮乏,该机耕路段一直未进行基本的修整。
    农业部门主要修建的机耕路和水利设施,一般是作为项目的配套设施而建设的,农业部门组织申报实施的优质稻基地、中低产田地改造、设施农业、退耕还林口粮田项目、蔬菜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机耕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是重要的实施内容之一,利用的是中央、省、州多级财政资金,资金体量大,建设效果好。农业农村局本身并没有机耕道路方面的专项资金。
    接到261号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建议内容调查研究工作。经核实,我市国土、财政部门于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在建议中提及的独家、石洞片区开展了土地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上片区尚未到提质增效或规划重建的年限,目前尚不能在该片区内立项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2022年蒙自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征询中,因在鸣就社区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与鸣鹫集镇建设规划存在冲突,在征求鸣鹫镇等多方意见后,一致决定不在鸣鹫社区片区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若今后有符合该区域特征的项目,我们一定优先考虑解决该片区。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