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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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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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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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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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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何巧仙代表:
你在蒙自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十九村村委会十九自然村修缮机耕路的建议》第191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做好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解决率,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经蒙自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你们提出的第191号建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拨款7万元帮助你们修缮十九村机耕路修建,后经我局领导研究决定从我局工作经费中又拨付3万元给予支持,专款专用,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道路修复。
感谢你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