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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50
  • 发布机构
    mzscszhzfj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8-3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政协蒙自市三届五次会议笫12号提案的答复

  何绍斌、普永忠、周静、王萍等 18 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三届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大型生活小区酒吧扰民,酒吧街选址集中管理的建议》第12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蒙自市红竺园小区A区、B区、C区外围住宅楼属商住楼性质,小区建成后为搞活新天地步行街商业经济,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协商后一致认同引进不同形式、性质的商家入驻步行街进行商业活动。现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对自身的生活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新天地步行街也逐步形成了集酒吧(现有61家)、烧烤为主的商业经济圈,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噪音污染,扰民日趋严重,已成为了蒙自市创文的一个顽疾、旧疾。

一、历年和今年开展工作的情况

关于富春路酒吧街噪音扰民的问题,我局积极联合市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等部门,通过现场勘查、噪音监测等进行处理。富春酒吧街共有商户61家,2019年接到信访件6件,2020年接到信访件6件。主要反映问题均为噪音扰民。共检测噪音70余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对情况较严重的兰芳酒馆、传说酒吧2家采取先行保存功放、音箱措施,并依据《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要求各噪声超标的酒吧于2020229日前采取安装吸音棉、隔音门窗等方式降低噪声影响,整改完成后进行噪声监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上限数额予以罚款。

今年对于噪音扰民现象,我市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开展红河州蒙自市文澜街道红竺园社区富春路多家酒吧营业噪声扰民投诉问题调查整改组的通知》(蒙环督字〔2021117号),成立由市长李梅为调查整改组组长,副市长朱葛坚、姚治明为调查整改组副组长,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高弟、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党组书记王应波为调查整改组责任领导,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为调查整改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融媒体中心为调查整改组协作单位的联合调查整改组,全面开展现场调查核实

202154-5日晚20时,调查整改组对红河州蒙自市文澜街道红竺园社区富春路多家酒吧营业噪声扰民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共出动工作人员98人次,车辆16辆次,对富春路61家酒吧经营范围、占道经营情况、经营现场污染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现场进行噪声监测共计94余次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2份,《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通知书》21份。送达处罚决定书7家,共处罚金3500元。通过集中整治后,效果初显。从4月的8件投诉件减少到5月的4件投诉件,下降率达到50%

2019-20206月,我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富春路酒吧街噪音扰民进行劝导2075次。

蒙自市公安局于今年57日决定在我市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警区”警务建设,共成立5个。负责富春路酒吧街管理的是朝阳路“警区”,警力共41人,其中民警10人,辅警31人。经开展工作以来,为最大限度降低周边居民噪音扰民投诉,酒吧街行业业主约定每天最迟营业时间不超过夜间3点,义警队同时进行监督。警区共组织业主培训8次、签订责任书50余份;查处酒驾11起、盘查56人次、救助酒醉人员16人次、劝导酒后喧哗声扰民8次、机动车扰民6次,制止纠纷27起。

二、噪音产生的原因及途径:

1、隔音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2、噪音类别:一是店内音响设备发出的声源;二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喝酒、划拳、喧哗、玩色子等产生的声源;三是道路外的机动车行使产生的声音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锁车和开锁时警报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根据中共蒙自市委办公室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蒙室字〔201948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其主管部门应该为: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和市公安局。

2、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酒吧、歌舞娱乐、音箱店、棋牌室、夜市摊点等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椎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商家而言,起不到强有力的震慑和打击。

3、从规划上看,新天地建设之初作为文化一条街规划打造存在不合理性。

4、商户自身法治意识淡薄,在经营期间对消费者管控劝导不力,致使消费者未能文明消费、文明娱乐。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细化工作职责。

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加管理监督职责从审批源头上严格把控酒吧开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设施和措施,通过实地监测,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才能审批通过。对投诉较多的商家重点整治,责令歇业改正,整改后实地勘察监测达到标准后才可开门营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把办证关,对于红竺园现有的酒吧数量做到减存量禁增量。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处罚权

市公安局加强重点路段夜间巡查,整治城区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以及机动车改装排气管、飙车和音响装置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酒后驾车、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其他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整治行动。

)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确保三防设规范、正常使用。督促酒吧经营者定期对经营场所及餐具进行消毒,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以及食品安全、保洁和消毒专管人员,进入人员必须测体温进入,避免人员集聚。

)加强巡查检查。发挥由富春路酒吧行业业主成立的蒙城义警队的作用,每天晚上确保6名义警队成员参与警区对酒吧街进行巡逻防范,及时制止噪音和治安隐患等工作。

)坚持严格执法。根据噪声监测结果,由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噪音超标的酒吧进行处罚。由蒙自市油烟噪音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整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综合执法、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执法资源,整体联动、协同配合,强化集中治理和专项整治,拓宽噪声污染问题巡查范围,依法查处噪声扰民行为。

)深化宣传引导。结合开展创文工作,加强文明经营宣传教育。同时,从规划审批、市场监管、消防监管、综合执法等方面教育引导商户合理选择经营场所,严格控制富春路酒吧增量;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及消费者依法、文明从事经营活动,采取酒吧娱乐场所黑红榜通过信息公示、现场照片、优良做法展示和存在问题等系列表扬鼓励和曝光惩戒举措,在经营者和公众中形成噪音防控众参与、共治理的良好态势,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六)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实效,整治效果不反弹,今后,每年开展不少4次的集中整治行动并结合管控工作实际情况不定时开展突击整治行动

(七)关于将富春路酒吧商家搬迁事宜。红竺园小区现在为大型生活小区,将红竺园富春路酒吧街、新天地步行街和其它地方的酒吧、夜市集中引导至过桥米线小镇,并将过桥米线小镇打造成蒙自夜生活经济圈。我们将上报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部署。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