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诚旺等6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消鸣鹫镇森林防护工作外包管护,恢复村民自治管理模式的建议》第254号建议,市人民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蒙自市公益林共79.9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5.99万亩,涉及10个乡镇,1个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营林场,省级公益林面积13.99万亩,涉及9个乡镇和1个国营林场,2017年5月根据《红河州林业局关于在蒙自个旧河口三县市开展公益林承包管护试点的工作意见》(红林发〔2016〕189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始实施公司承包管护试点工作,到2020年4月30日试点工作已经到期。因今年防火工作严峻,为不影响公益林管护工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再次同第三方管护公司续签了延长管护期到2020年6月30日的管护合同。为广泛征求各乡镇对林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4月26日下发了《关于林地管理模式的征求意见》,各乡镇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出了管理林地的意见,经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2020年7月份开始,将蒙自市公益林67.923万亩(其中:权属为集体的55.08万亩和县国有0.723万亩国家公益林和权属为集体的省级公益林12.12万亩)的管护费下拨到各乡镇,由各乡镇聘请专职护林人员实施管护工作,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云林发〔2019〕2号)及《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5号)等文件要求对各乡镇进行监督指导,目前我局正在制定相关管护合同和护林员管理等有关制度。
衷心感谢杨诚旺等6名代表对我市公益林管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