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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503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蒙林草函〔2020〕2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蒙自市第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李婷代表:

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南湖橡胶厂植树绿厂的建议》,已转交我局主办。收到的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多次实地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通过与您进行面对面沟通,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改造南湖橡胶厂厂区绿化区域。经初步核算,该项目大约需要200万元左右,资金过大,由于林草局的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厂区绿化无项目支撑,无法保证厂区的区域绿化。经局领导研究决定,为南湖橡胶厂厂区绿化提供3-4厘米粗的绿化苗木90株。分别为香樟30株、蓝花楹30株、冬樱花15株和缅桂15株。

感谢对我市林业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