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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503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蒙林草函〔2020〕1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对蒙自市第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李小书代表:

您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永宁村“九山十八凹”山权,林权归还永宁村问题的建议》第88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局、雨过铺街道办事处草坝镇人民政府协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0525日上午由蒙自市林草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雨过铺街道办事处草坝政府一起到争议地块进行现地查看核实,通过现地核实调查就您在第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雨过铺镇没有林业站,而草坝镇有林业站为由,把永宁村委会集体管理的山有林权划分给草坝镇进行管理的情况与实地进行调查不一致,经过实地勘查了解您反映的九山十八凹的核心争议点是弥蒙高铁建设取料场,经林草局技术人员边界GPS坐标点与林地图层对比核实,该取料场不在林地范围内。

通过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雨过铺街道办事处、草坝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提供权属佐证材料不全、暂不能明确弥蒙高铁建设取料场归属问题,需条件成熟后再进行解决。

感谢您对我市林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