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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97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2-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03号提案的续办续复

  谢宏明、高筱芳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消蒙自市主城区道路收费停车泊位的建议》第303号提案,已于2019年5月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校园周边及部分干道两侧划定收费停车泊位进行安全评估的建议

  为改善蒙自城市交通秩序、缓解停车压力,蒙自市相关部门经过现场调研、勘察、讨论,严格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中,双向车道宽12米以上施划双侧停车泊位,8-12米设置单侧停车泊位;单向车道9米以上设置双向停车泊位,6-9米设置单侧停车泊位的要求,由华通公司实施,并实行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针对校园周边停车泊位管理问题,交警部门对学校周边设立了护学岗,高峰时段强化交通指挥疏导,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同时,实施学校周边高峰时段停车不收费,以及针对不在停车位的车辆只要保持顺向停放不处罚的方式,进一步缓解由于停车泊位紧张,造成的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二、关于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华通公司的关系,取消蒙自二小等校园周边及兴隆路、朝阳路等设置中间隔离带路段的收费停车泊位,早日还路于民的建议

  (一)不宜取消蒙自二小等校园周边及兴隆路、朝阳路等路段收费停车泊位的原因

  经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交警、规划、住建、家长代表、华通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现场实地调研,认为目前不宜取消该路段停车泊位。

  按照创文考核指标要求,为规范停车秩序,目前暂时不能取消该段单侧停车泊位。兴洲路(护国路至红河大道路段)位于惠民小学东侧,路宽9米,原则上是只符合设置单侧停车泊位,因周边居住小区较多,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需求较大,现设置为双侧停车位,停车泊位只有116个,远远满足不了接送小孩家长的停车需求,每到上学放学时段,车辆涌入,的确给周边单位人员、居民出入生活造成拥堵。

  截至2020年6月蒙自市辖区内的机动车保有量约17.8万辆。我市建成区道路停车位总数为6556个,路内停车泊位供给率为0.36。由于目前蒙自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还不能满足市民停车需要,不宜过多取消道路收费停车泊位,若取消过多务必造成大量车辆乱停乱放,无形中增加了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的人力物力的投入,增加了执法难度;部分道路若取消停车泊位,市民的利益将得不到保障。比如取消朝阳路停车泊位,市民到州妇幼院看病车辆将无法停放,接送孩子至机关幼儿园的家长也无法停放车辆。

  (二)取消停车泊位情况

  1.根据你们所提的建议,蒙自市在前期已取消了州级行政中心明珠路段、马兰小区凤鸣街、文昌街、文景街、崇文街和文萃路、兴盛路、朝阳路、吉庆路、复兴路、振兴路、惠民路、云霞路、银杏路口、昭忠路、人民西路、海关路、观澜路、银杏路文萃农贸市场门口等路段施划不合理停车泊位409个停车泊位。

  2.今年再次对市区主干道停车泊位进行了摸排,通过摸排研究,文萃路段(红河大道至天马路)车流量太大,设置的停车泊位影响车辆通行,经过蒙自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处、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现场调研后一致同意取消该路段停车泊位52个。

  (三)蒙自市静态交通建设情况

  2018年以来,为有效改善我市交通环境,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市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蒙自市华通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对蒙自市78条主次干道符合停车泊位施划要求的路段进行停车泊位施划。在2017年4972个停车泊位的基础上新增1045个,2019年新增714个,至今停车泊位总计7751个,5个一级诱导屏,11个二级诱导屏、30个三级诱导屏等,现有6577个停车位纳入收费。

  (四)设置停车泊位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制订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设置规划,并负责机动车道路停放监督管理。市财政、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2.城市停车供给总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划人口大于50万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总量供给总量应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1.3倍之间。

  (五)对部分路段施行免费停车的情况

  华通公司在停车泊位的管理上,对蒙自一小、蒙自二小、惠民小学所在兴州路(护国路至红河大道段)、 惠民路(护国路至红河大道段);银河小学启文路;实行上午:11:00-12:00 下午:16:30-17:30;蒙自一中、二中、三中观澜路实行上午:11:30-12:30 下午:17:30-18:30 晚自习:21:00-22:00免费停车。另外,全城停车泊位22:00-8:00实行免费停车,春节期间实行免费停车。

  目前,华通公司对停车泊位的收费是按照蒙发改价发〔2011〕12号、蒙发改价发〔2011〕14号文件执行的。具体是:驶入车位后开始计时,15分钟内(含15分钟)驶离不收费,停车1小时(含1小时)收费2元,以后按每小时2元收取。通过停车收费这种经济杠杆的调节,对车辆停放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规范了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道路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缓解了城区道路交通堵塞,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车位的周转利用率,使得很多车辆不能长期占用公共资源。

  三、关于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上述取消停车泊位路段依法治理、严格惩戒的建议

  我市通过和公安交警部门对接,接转了2100多个视频监控,我市信息技术人员利用视频监控对蒙自市主干道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巡查,如机动车的停放存在违法行为,我市信息技术人员将对现场情况进行搜集和记录,形成特定的影像数据资料,以此为证据,经调查、审核后,我市信息技术员将与交警指挥中心联络对违法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后续我市将引进无人机,并培训信息技术人员对无人机的学习和使用,利用无人机从高空调查监控蒙自市城区主干道车辆停放情况,协助交警加大对机动车的停放管理进一步优化城市机动车的管理。

  感谢你们对蒙自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李晶芳 联系电话:372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