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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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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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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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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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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政协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蒙自市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第八委员活动组提出的《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建议》第94号提案,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转交市民宗局牵头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蒙自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推行“63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法,深入实施“全覆盖、民心满意、精神家园”三大工程和落实“部门联动、共建共创”两项机制,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十一进”活动。2019年6月,市委、市政府命名第一批蒙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6个、示范家庭100户、教育基地2个。
一、深化一套体制机制
根据《红河州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结合市委、市政府2020年工作安排,拟订《蒙自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完善《蒙自市关于开展基层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蒙自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和《蒙自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办法》。
二、建立“11+N”创建联盟
指导11个乡镇(街道)组建“区域型创建联盟”或“互助型创建联盟”,“区域型创建联盟”由乡镇(街道)党委领导和统筹,组织区域内“十一进”活动单位联合创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签订联合创建协议,共同完成创建任务,在增强发展动力、持续改善民生、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事务治理方面共同发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打造“11+N”典型示范
根据“十一进”活动开展情况,每一进活动选取1—2个示范点,并根据行业特点设计创建方案,总结提炼创建经验,树立一批可听、可看、可复制的典型。争取将中共云南一大会址、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蒙自分校纪念馆申报为国家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四、加强一个平台建设
继续完成校地合作项目内容,依托校地合作平台,联系民族学会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促进会职责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力量,搭建各民族联谊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民族政策,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民族融合,社会和谐。
感谢第八委员活动组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晶芳 372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