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萍、高旭芳、佴群艳等七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第22号提案,蒙自市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5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道路扬尘及渣土运输、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蒙自市制定了《蒙自市城区道路货运车辆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分管的副市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组织开展砂石料和渣土车运输车辆检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局长高弟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科室、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执法大队各片区中队长为成员的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流程,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建筑垃圾管理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污染源监管,提高污染源治理的针对性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强化车辆冲洗管理。安排执法大队各中队进行全程巡查,采取源头查、跟踪查、分片查多种手段,把集中时间连续查与划分力量间隔查、昼夜巡查与重点区域监控结合起来,实现“全天候、无缝隙”覆盖,同时对辖区每条道路做到定人、定责、定岗、定时,重点路段管理向外延伸至视线所及范围,使城市管理没有盲区。对城市主干道破损路面进行及时修补,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充分利用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蒙文路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点,对渣土车的车身、轮胎、底盘等进行全方位高压冲洗,切实减少带泥入城的现象。该洗车场自2018年3月建成运行以来,平均每天冲洗车辆300余辆次。
二是设置限宽门。观澜路三中门口、平湖路路段分别设置四处限宽门2.5米,禁止大型货车在此路段行驶。
三是在城区主干道出入口设置限时限高杆,在车辆出行高峰区限制渣土车等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分别是惠明路与龙井路交叉口、文萃路与龙井路交叉口、民安路与龙井路交叉口、人民西路与龙井路交叉口、三角线与龙井路交叉口、旧货市场与龙井路交叉口、北大街与龙井路交叉口、锦华路烈士陵园旁共8个限高杆。
四是与各施工工地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要求除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外,必须在工地出入口实施硬化处理,对出工地的车辆轮胎进行清洁,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对出入口进行保洁,禁止不覆盖渣土车上路,严禁路上泼洒滴漏。
三、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确保扬尘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采用“准运+卡点检查+施工工地不定时巡查”的模式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即:驾驶员运输前需办理准运证,明确运输起点、终点、运输的路线。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在红河大道、北京路、锦华路等路段设立4个固定检查点,在其余重要路段设立流动检查点,重点对运输车辆是否严密覆盖、是否抛洒、是否按准运路线进行运输的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二是对施工工地检查是否达到“六个百分百”的标准建设。出入口处是否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是否冲洗干净等情况进行不定时、不定点检查。
截至目前,共办理准运证4624件,检查过往建筑拉运车辆3024余起,查处砂石(渣土)未覆盖或覆盖不严实等违章车辆304起,罚款749507元。城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9563起,其中无证驾驶646起,饮酒驾车279起,醉酒4起,超速行驶1734起,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307起,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1558起,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236起,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21起,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指数的11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780起,擅自改装机动车306起,擅自改装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2330起。
四、增加新型渣土运输车并规范消纳场
目前,现有新型渣土车27台,至6月底增加到60台,现已运营的两个处置消纳场:打马坎建兴采石场和椅子山已通过部门联合审批并投入使用。自2020年2月22日启动至今,共消纳处理工程弃土54.9万m³。两个场地填埋完后,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地质环境修复与复垦覆绿工作。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自2019年3月18日环卫市场化改革以来,乔银公司投入新车44辆,其中高压清洗车11台、洗扫车7台、路面养护车4台、洒水车9台、25吨垃圾压缩车2台、8吨垃圾压缩车2台、5吨垃圾压缩车2台、3吨垃圾压缩车2台、杂物清理车2台、吸污车1台、垃圾桶400只、快速保洁车60辆。
一是根据规范要求制定机械作业计划,按路段实际情况实行单飞作业、双飞作业、组合作业等作业模式,有效提升路面作业质量,加强洒水降尘。
二是针对主次干道污染程度制定机械作业计划,规定作业频次,机扫、冲洗明天至少3-4次,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并根据路段情况进行加班突击作业;合理安排机械作业路线,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
三是利用机械洗扫,提高保洁质量。在路况允许的情况下,实行机扫作业为主,人扫作业为辅,洗扫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对凤凰路、天马路、银河路、龙井路、红河大道、环湖路等主次干道实行人机结合清扫,要求机械作业常态化。洒水车每天对施工路段进行洒水除尘,特殊情况下加大洒水力度,确保城区路面清洁无扬尘。
四是做好人机配合工作衔接,查漏补缺。机械作业与人工保洁相配合,部分停车路段机械无法作业,人工及时进行保洁,确保路面无漏扫,无卫生死角。
六、加强道路管理
一是组织执法队伍。成立多个“缉查小分队”,分别在城区红河大道、龙井路、天马路、锦华路、南湖环路,以及蒙文、蒙屏、蒙草、蒙蛮四条县乡公路设立执勤卡点,强化查缉力度,集中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制定限行通告。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城区划定了限行区域和路段,向社会发布《关于对黄标车禁止通行的公告》,并进一步完善禁行、限行标志,在黄标车禁行区域内,加大查处力度,严禁黄标车驶入禁行区域。并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对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的黄标车进行拦截处罚,形成对黄标车的严查严管态势。
三是强化路面管控。结合车主作息时间规律,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在城区主干道路和县乡公路设立了专项整治点,对过往渣土车、黄标车、老旧车、无牌无证运输车逐车必查,凡出现未按制定路线行驶,未检验合格的黄标车上路的一律扣留,进一步加大黄标车的严查整治力度。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市民对散装物料货运车辆随意泼洒、滴漏等易造成道路扬尘污染危害性的认识,向驾驶员宣传《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加强各场所普及工作的宣传,提高各人员环保意识,避免和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对查获2次以上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运输车辆向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函告知,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向全市发布“诚信缺失公告”,责令企业、公司进行“停运整改”,并纳入“蒙自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是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日常监管、举报查处等工作机制,动员全民参与,形成长效监管,确保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四是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12319,加强值守工作,保证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并安排处理群众投诉。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