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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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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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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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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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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的答复
杨诚旺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7号建议《关于在扎门村委会建设扎门小型水库的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2020年6月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初步认为扎门村委会扎门河地理位置不适合兴建水库,具体原因:一是拟建坝址区有天然气管道经过;二是涉及基本农田;三是径流面积小,产水量不够,达不到建设小型水库的条件。
感谢你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