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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5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3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的答复


杨诚旺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7号建议《关于在扎门村委会建设扎门小型水库的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我局2020年6月9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初步认为扎门村委会扎门河地理位置不适合兴建水库,具体原因:一是拟建坝址区有天然气管道经过;二是涉及基本农田;三是径流面积小,产水量不够,达不到建设小型水库的条件。
    感谢你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