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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5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3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9号建议的答复


杨诚旺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59号建议《关于杨柳河源头水源林保护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己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毁林者,玩忽职守者绝不容忍,严肃追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的建议
    进一步加快滇南中心城市水源林地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同时兼顾保护区范围内周边群众的经济发展及脱贫致富。2019年以来,市林业和草原局形成以鸣鹫镇杨柳河周边国有林地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新型造林发展模式。一是组织制定了《爱林护林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加强监管,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市林草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市公安局、市扶贫办、鸣鹫镇党委政府、杨柳河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耐心讲解国家林业政策,加大对实施森林增长工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使群众全面了解国家的林业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的植树造林认识,营造了浓厚的植树造林氛围。通过走村串户与当地村民面对面的沟通,逐步得到大部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造林由芷村林场在杨梅坝及杨柳河片区负责实施,林下产生的效益属老百姓。前期造林在林木还属于幼林的时候,套栽种金花茶,来解决生态问题、林地经济收益问题和老百姓的经济问题。四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从全市各部门抽调力量予以严打整治,加大执纪问责,督查各乡镇加强林地监管,林地收回恢复,侵占林地林木违法犯罪高压势头得到遏制,通过一年来严管严查,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查处案件330多起(刑事48起,280多起),打击少数,教育多数,以点带面,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二、关于高起点规划杨柳河饮水工程后期建设的建议
    一是推进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2014年杨柳河饮水工程建成后,每年引水至菲白水库1100万立方米,目前,杨柳河饮水水源地已是蒙自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重要来源之一,环境等有关部门已建议市人民政府重新调整划定五里冲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将杨柳河纳入五里冲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为杨柳河水源地保护工作提供规范依据,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二是加强规划编制引领。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积极推进《蒙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目标和治理任务,强化措施为杨柳河片区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支撑。同时,杨柳河周边的杨柳、鸣鹫、颇者、周家寨、新寨、干冲和箐脚7个村子列入近期实施范围,积极争取资金项目支持,优先建设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解决污水直排河道问题,逐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三、关于严格规范,高效能管理杨柳河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
   (一)持续抓好“河长清河行动”。市河长办制定印发了《蒙自市2020年“河长清河行动”工作方案》,以全面落实河长职责为目标,整治河湖库渠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直接危害污染河湖库渠的问题。
   (二)提高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现行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太低,(一般宜林地 2880/亩)补偿与耕地相比不到耕地的1/10,有助于森林资源保护,有利于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进而实现林木蓄积量和林地保有量增加。
   (三)整合各类资源,对汇水面区域内林农予以补偿,解决其生活问题,逐步退出农作物和经济林果种植,解决农药、化肥等人为面源污染,水污染问题。
   (四)加大生态食用菌培育扶持等生态项目的开发力度,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当地党委政府能与林区做好矛盾纠纷协同工作,做好“共建、共管、共享”造林项目工作,争取早日圆满完成造林工作目标任务。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公德和管理意识的建议
    强化环保、水利、森林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深入人心,让水法律法规进入千家万户,携手保护水环境,为建设绿水青山美丽蒙自营造水生态保护良好氛围。2020年,累计发放环保袋2000余个、环保围裙2000余个、环保扇子1000余把、环保宣传单2578余份,解答环保咨询115余人次。在政府QQ通信平台群发宣传主题短信105多条。通过广泛宣传,周边村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设幸福河湖管理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感谢你对全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