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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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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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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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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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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对政协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蒙自支部、农工党蒙自总支部:
政协蒙自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致公党蒙自支部、农工党蒙自总支部提出的《关于加强蒙自市河流污染治理及河长制落实力度的建议》第13号提案,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抓组织协调,压实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
建立完善会议、督察、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考核、验收、巡河等7项制度,制定督察工作方案、考核工作方案、述职实施方案(试行)、约谈问责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工作方案,对全市11乡镇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察、考核,并由各乡镇总河(湖)长向市级总河(湖)长进行述职,有力促进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职尽责。
二、抓分办督办,落实河湖长制组织推进责任
根据《蒙自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市、乡镇、村三级河(湖)长制,完善河(湖)长制职责任务落实机制。全市共设立市级河(湖)长26人,乡镇级河(湖)长22人,村级河(湖)长84人,制作安装河长公示牌57块。全市各级河(湖)长现已全部就位,并明确了市乡村三级河长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四个到位”要求,成立市、乡镇两级河长办,市河长办编制5人,到位5人,11个乡镇河长办到位33人。自2017年到2019年市财政共安排市级预算资金120万元用于河长制工作经费,同时投入2643.6万元用于蒙自市河流污染治理。2019年各乡镇(街道)开展河长制工作累计投入144.682万元。
三、抓“有名”“有实”,全面推动河湖“清四乱”
制定《蒙自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动员工作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以乡镇为单元开展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全市清查河湖“四乱”问题共73个,其中乱占16个、乱堆48个,乱建7个,其他违法违规问题2个,不存在乱采问题。截至6月底,实际销号问题71个,销号率为97.3%。剩余两个乱占问题为大屯海网箱养鱼,预计9月中旬完成清理。
四、抓突出重点,推进问题整改和保护治理攻坚
严格按照州人大督察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一是开展清网行动,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为突破口,开展马堵山库区、大屯海清网行动,截止4月24日,马堵山库区11户经营户57个钓棚已实现全部拆除,截止8月28日,大屯海库区(蒙自辖区)网箱拆除433张,存鱼减少274吨,共拆除地笼18845个,迷魂网2202张,粘网10289张,围网24张,力争按州市要求,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目标。二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及蒙自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完成管网建设60余公里;结合河库连通工程建设,加快芷村镇石灰窑、庄寨、老芷村等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及提升泵站建设。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结合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以示范基地、示范主体为载体,推广生物碳肥、控释肥、生物菌肥等新型肥料在蔬菜、水果上的示范。通过示范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逐步减少农药、化肥用量,保持水土,保护环境,恢复土壤自身修复和循环功能,全市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多年递减。四是加大水质监测力度,按照州级要求,在县市交界、乡镇交界等8个重要断面,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对水体排污口进行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非法排污口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抓乡村河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扎实推进“清四乱”和“清河行动”,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治河工作,落实“一河一策”方案,启动河湖库渠水域岸线划定工作,明确河湖库渠管理保护范围。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结合乡村“七改三清”,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完成乡村振兴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园沿线沟渠清理整治,并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编制《五里冲水库水源地流域期路白苗族乡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蒙自市鸣鹫镇杨柳河饮用水源地周边农村综合连片整治项目》、等5个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列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实施蒙自市鸣鹫镇鸣鹫村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逐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2019年,结合“两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开展沙甸河、沙拉河北京路至长桥海段清淤,清淤长度6公里,完成清淤量2万余立方米。8月9日,在沙拉河、沙甸河进入长桥海2处入海口处、天龙湖周边农田灌溉渠内打捞死猪95头,并全部实施了无害化处理。成立蒙自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养殖源头疫情管控,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疫病传播和扩散。
六、抓依法治水,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控
推进河湖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明确管理界线,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2018年以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为试点,完成水库划界工作,明确了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2019年开展沙甸河、南溪河及元江-红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争取2020年完成河流渠道划界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完成确权登记。
七、抓基础工作,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等工作
在全州率先开展河长制手机APP安装使用,建立并全面推行河长制数据库,构建起集组织指挥、巡河执法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辖区内河湖库渠的动态监控,开启了全市河长“掌上治水”新时代。截至目前,手机APP上报问题95个,办结问题74个,办结率77.9%。
八、抓公众参与,推进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
多形式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一是开展河长制“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保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南湖广场多次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到鸣鹫镇中心小学、芷村镇中学等学校开展进校园河长制宣传活动。二是按照全面整治和示范引路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最美河长”“示范河湖”评选活动,选树典型,打造榜样,共评选出5位最美河长、1个示范河湖。
九、抓考核追责,落实河湖长考核问责制度
2019年1月,由市河长办及市级相关成员单位组成3个考核工作组对全市11个乡镇党委政府及4个乡镇级河(湖)长2018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考核;由市人大、市政协及市河长办组成的考核组对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8家成员单位开展考核,共考核出5个优秀乡镇及5家优秀成员单位。
感谢致公党蒙自支部、农工党蒙自总支部对蒙自市河流污染治理及河长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