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5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3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罗俊成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3号建议《关于魏家寨二组修建防洪引水沟渠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己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在修建沙拉河时,将魏家寨二组防洪引水沟作为施工便道,完工后没有修复,确实影响了当地老百姓的农业生产,由于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单位是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市水利局对施工单位无管理权。2016年为了修复该防洪沟,市水利局筹集下拨27万元资金给予补助。市水利局也将积极向上级水利部门反映,争取能把遗留问题予以解决。建议每年组织各村组发动群众及时清淤除障,确保河道安全运行和沟道通畅,正常发挥河道效益,严禁倾倒垃圾、渣土,避免造成河道淤积。
    感谢你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