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19-07265
-
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10-15
-
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15号提案的答复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蒙自兴盛路和文萃路交叉口设置行人通行信号灯的建议/关于调整和完善蒙自市文翠路交通信号灯和设施的建议 》第315号提案,红河州人民政府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蒙自市区设置红绿灯信号路口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建议
蒙自市高度重视城市交通建设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声民意,2019年5月28日,市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召开研办会,安排专业人员实地踏勘,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对蒙自辖区交通信号灯进行全面摸排统计,建立工作台账,按照统计情况,目前辖区内重点路段天马路、银河路、朝阳路、北京路、红河大道、凤凰路、护国路等已安装人行信号灯的路口均正常使用。
二、关于在兴盛路与文萃路交叉口设置人行通行信号灯的建议
针对文萃路(州政府路段)交通秩序混乱情况,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对该路段进行多次考察后,于2018年3月13日在兴盛路与文萃路交叉口新建信号灯一组,信号灯新建初期,使用情况及配时一直在作相应调整,2018年4月份在文萃路上设置了隔离护栏,在更好的发挥信号灯建设的作用的同时提高了车辆通行效率、规范了行人以及车辆的通行秩序。兴盛路与文萃路口属于T形路口,2018年6月份在兴盛路与文萃路信号灯灯杆上安装了“此口红灯可直行”的标志牌,提醒文萃路由北向南的车辆在保证路口行人、车辆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可直行。目前,路口交通情况已大致趋于稳定,我市不断配套完善该路口交通基础设施,2019年4月29日已新增了人行信号灯。
三、加强对交通信号灯维护管理
蒙自市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要求,适时根据交警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和路口巡查对交通信号灯进行维护。对事故中已损坏的交通基础设施登记、上报,并通知维修人员到损坏地点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蒙自城区内的交通基础设施抢修工作,已实现市区二十分钟、城郊结合部三十分钟内到达抢修地点进行抢修。
感谢你们对蒙自市公安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