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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7264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25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全面禁止南湖环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逆行的建议》第325号提案,红河州人民政府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网格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进一步加大对南湖环线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禁止南湖环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逆行,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的建议,我市对城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划片区派出15个秩序高峰组,配合机动警力,按照“高峰站点 平峰巡线”的勤务模式,在城区各重要交通路口及学校、农贸市场周边设置固定执勤点,高峰时段加强定点交通指挥疏导,平峰时段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以集中整治为抓手,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违规安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逆行、超员、闯红灯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疏堵保畅,强化易堵路段交通管控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在交通流量大、容易造成拥堵的路段,实行交通警察现场指挥常态化,以维护正常通行秩序”的建议,及时派出精干警力,针对南湖环路,在东村入口、天马路南湖红绿灯路口、二中路口均安排了警力,常态化开展交通指挥疏导和交通违法查处,全力净化交通环境。同时,强化对二中、二小高峰时段和海边寨周末农贸市场的交通指挥疏导。对毓秀路和鱼水路平峰时段实行全路段禁停,高峰时段毓秀路可单边停放,鱼水路可双边停放的管理模式,方便接送学生的车辆停放,有效缓解高峰时段停车难。

  三、将增设电子警察科技设备纳入工作计划,以非现场执法全时段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在南湖环线增设监控设备,更多实时采集车辆和行人通行数据,推广实施非现场执法,加大对逆行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效果”的建议,及时对南湖环路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收集了各类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数据,认为该建议对该路段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有实质性的效果。目前,我市已将该项目纳入到世行贷款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正在有序对接中。

  四、部门联动,遏制三轮车交通乱象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加强对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非法生产、改装、销售、上路行驶等情况的监管和整治,将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纳入管理体系,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目前交警和运政部门联合,成立了流动执法小分队,持续在三轮车违法集中的路段,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夜间不间断,保持对电动三轮车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利用视频监控设备开展视频巡查,一经发现交通违法行为,指挥室及时调度沿线巡逻警车和检查卡点开展拦截查处,扩大执法影响力。目前,大队共出动警力3240余人,警车1000余辆,暂扣三轮车417辆。

  五、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的文明安全意识

  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交通法规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单位等活动,不断增强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的建议,一是通过媒体,每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有效提高驾驶人的自觉规范停车意识。二是组织宣传民警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活动。走访期间,民警通过现场授课,发放宣传资料,用接地气的语言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交通事故的原因和危害,强化对遵章守规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三是组织15支社区交通安全文艺宣传队,将交通安全知识编排成小品、歌舞等,定期深入农村、广场、车站开展文艺演出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感谢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对蒙自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