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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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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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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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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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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7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南湖及人工河水体保护的建议》第217号建议,红河州人民政府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蒙自市政府坚持绿色发展,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吸纳“控源截污、整治垂钓、建立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提高水资源保护意识”等建议,加强对南湖及人工河水体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
一、控源截污狠抓水体保洁工作
今年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蒙自市南湖公园管理处撤销合并为蒙自市市政管理中心,南湖、人工河绿化养护、水体保洁工作交由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蒙自分公司负责。其中,南湖水体保洁员4人,作业时间为早上6:00到20:00,中间进行换班轮休,做到无缝作业,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管,对水体进行区域划分,定岗定责,加强日常巡回保洁力度,防止水体垃圾滞留造成污染;人工河水面打捞人员13人,对水面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每星期组织男工2人穿橡胶衣下水打捞水草,采用水下用镰刀隔断、水上用抓扒打捞的方式清理的水草垃圾,打捞完毕后水草垃圾及时用压缩车拉走;坚持对人工河沿岸小区及住户排水管网检查,共排查长河天骄、景观河、水岸郦城等小区擅自增加排污管至人工河7条,并督促完成了整改,擅自增加的排污管已拆除;对上游红寨村委会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已新建红寨一组污水管850米,把生活污水接入锦华路。下一步,计划对彩云路红寨片区继续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建1100米污水管,进一步把红寨、红地脚村的污水接入锦华路市政管网,有效杜绝生产生活污水排入人工河。
二、疏堵结合整治违规垂钓
针对违规垂钓现象,我市已在南湖公园内多个地点设置禁止垂钓等标识100多块,配备专职治安巡查人员以早、中、晚三班制形式,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制,对园内游泳、垂钓、捕捞等不文明行动进行劝导,对网捕、电触等行为坚决查处杜绝。通过治理、劝导,目前,南湖公园内已无垂钓行为发生。
三、联合执法打击取缔违法行为
(一)建立联合执法,多方联动的管理机制。蒙自市政府根据《蒙自市公园管理条例》,加强对南湖公园的管理,让管理有法可依。结合已报送云南省人大审批的《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加强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遛狗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整治。针对南湖、人工河污染水体现象,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加派人员、加大力度对南湖公园内外和人工河违法违规垂钓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阻止。同时,贯彻落实河(湖)长负责制工作,市政协副主席樊美莲、文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朱葛坚、主任孙婷婷等全面落实河(湖)长,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水利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巡查监管,持续开展河湖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规范整治鸟市。对于南湖南路瀛洲广场自发形成的“临时鸟市”进行立马取缔存在一定困难,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推广使用“智慧蒙自”民生版APP,充分利用随手拍功能,对公共场所赌鸟、在人工河洗车等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曝光,即时处理。根据“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实施方案,由住建、城市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南湖和人工河不文明现象进行联合整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下一步,将在不污染环境又能方便遛鸟人士休闲娱乐的基础上积极规划遛鸟用地。
四、强化宣传营造全民共建共治环境
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启动实施“清四乱”专项行动、“河长清河行动”。新安装入园须知牌2块,提高人们保护水体的意识;向南湖公园游客、人工河沿线居民发放水体保护宣传单,教育引导群众珍惜水源、保护环境。积极向市民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倡保护水资源,文明用水的理念,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共同监督,抵制污染水源的行为。针对恶意污染水资源的市民,利用“智慧平台”LED屏幕对不文明人员行为予以曝光,形成携手共建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人居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