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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0050
  • 发布机构
    mzscszhzfj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3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蒙自市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49 号建议的答复

  汪鹭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南湖南路休闲广场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第49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问题现状

  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物质富裕的同时对精神上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在城市,好多退休老人将养鸟作为自己的一种爱好,也在平时把鸟当成一个伴儿。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养鸟,就出现了很多人在开放式公园遛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如公园内销售与鸟类有关的物品、不文明遛鸟、环境卫生差等问题。

  二、工作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规范遛鸟行为

  市住建局市政管理中心(原南湖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和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在南湖公园和休闲广场内遛鸟人员的宣传教育,不允许赌鸟,不允许开车直入南湖公园内,防止破坏绿化植物,允许进入南湖公园内文明遛鸟,规范遛鸟行为。

  (二)加强日常管理,制止售卖行为

  对于在开放式公园和休闲广场内销售鸟、鸟食、鸟笼的行为,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南湖公园管理人员进行清理和劝导,不允许在公园和休闲广场经营,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三)加强卫生管理,协调公厕恢复

  据市住建局获悉,休闲广场边原有公厕因南湖荟在施工建设地下停车场受到影响被围挡起来,待停车场修建完毕后可以恢复正常使用,预计时间为今年年底。目前,我们加强了对休闲广场内的卫生管理,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的人员就及时进行教育,引导休闲人员处处讲文明。

  另外,针对洗鸟笼污染水质问题,我们每天都有巡查,当发现遛鸟人员在南湖莲花池清洗鸟笼时,多做教育引导工作,引导群众珍惜水源、保护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们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对不文明行为给予曝光。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还市民一个安静舒适的休闲场所。

  感谢你对我市建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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