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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7273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红河州委:

  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民盟红河州委提出的《关于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第307号提案,红河州人民政府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过调查取证,提案中所提的违规在公益林下种植金花茶涉及农户50余户,我市组织相关部门于2019年7月16日开展实地调查,走访调查村干部和部分群众,被询问的干部群众反映,种植金花茶的地点在龙古塘村的新寨箐,属于公益林,种植户通过与龙湖谷公司签订金花茶苗订购协议和回购合同,金花茶苗价50元/株,其中农户支付15元/株,剩余的35元在将来回购的茶叶款中扣除。8月19日再次组织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森林公安局、冷泉镇人民政府、楚冲村委会再次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踏勘,邀请政协委员参与现场调查。通过多次实际调查取证,现已基本查明了事实真相,掌握了一手资料,计划国庆节后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为有效地打击和遏制占用林地和毁林的违法行为,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我市采取打击违法行为与教育宣传相结合,对损坏的林木和林地损失进行鉴定,并进行处罚,通过客观事实和鉴定结果,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通过对该提案的办理,加强对发展林下经济作物的监管、指导,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保护森林资源,守护绿水青山。

  感谢民盟红河州委对蒙自市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