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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9-07268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0-1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二届二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答复

  苏俊等4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蒙自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的建议》第312号提案,红河州人民政府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省、州、市大气联防联控及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蒙自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工商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文澜及雨过铺街道办事处等各职能单位共同承担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一直以来,蒙自市始终坚持防治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大执法、管控工作力度,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关于强化监督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为进一步加强蒙自市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根据建筑行业实际,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在建工程外侧安全网设置、进出门口及主要施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设施、出入口监控措施、施工现场沙石、土方等物料覆盖、施工垃圾清理等进行专项治理。与各施工工地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要求除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外,必须在工地大门出入口增设“扬尘防治公示牌”(含扬尘防治措施、责任单位、负责人、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出入口位置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的方式封闭;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开展了“四纵四横”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行动,主要从抛洒治理、围墙治理、安全警语、扬尘防治、夜间施工噪音防治等五个方面加强监督。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11次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中将扬尘防治作为必查内容,针对扬尘防治不到位共下发整改通知书68份。

  (二)严控道路抛洒污染。一是实施渣土车密闭改装,要求所有渣土车辆必须实施密闭加盖方可从事运输,我市共对436台渣土车辆进行了硬质密闭改装;二是严格渣土运输市场准入,要求凡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均需获得运输资质,具备相应的运力,运输车辆需按要求实施密闭改装后方可从事相关运输;三是实行运输前报备制度,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从事运输前,需办理单车运输许可,严格“一车一证”单车审批,明确渣土车辆运输时间、线路和倾倒点;四是实行联动联查管理。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共同查处建筑工地不按规定使用车辆及抛洒滴漏行为以及渣土车辆超载、私自改装等问题;五是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在建项目及运输车辆的巡查管理,及时掌握渣土运输时间、线路和倾倒点,对渣土处置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五是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截止2019年9月,共检查工程弃土拉运车辆19230余起,查处砂石(渣土)未覆盖或覆盖不严实等违章车辆79起,罚款60300元;查处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9起,罚款6500元,4家违规运输的公司被停办运输证并停业整顿。

  (三)加大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力度。蒙自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存在于大气、空气中的污染物质进行采样、测量和分析。根据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原因,及时向成员单位发放预警指令,开展联合治理工作。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在全省向前提升4位。

  二、关于实行错峰限行的建议

  在居民集中居住区域的观澜路三中门口、平湖路中段分别设置2.5米的限宽门,禁止大型货车在此路段行驶。同时,在锦华路、文萃路、惠民路、民安路等7个城区主干道出入口设置限时限高杆,在每天上午7:00至9:00,中午11:00至12:30,下午17:00至19:00车辆出行高峰时段限制渣土车等大型货运车辆通行。

  三、关于加大巡查力度的建议

  (一)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一是采用“准运+卡点检查+施工工地不定时巡查”的模式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二是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切实发挥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蒙文路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点,对运输砂石料、工程渣土的车辆车身、轮胎、底盘等进行全方位高压冲洗,切实减少带泥入城的现象。该洗车场自2018年3月建成运行以来,平均每天冲洗车辆300余辆次,一定程度减少货运车辆入城产生道路扬尘的问题。三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全城巡查。对城区内的工程运输车辆采取源头查、跟踪查、分片查等多种手段,把集中时间连续查与划分力量间隔查、昼夜巡查与重点区域监控结合起来,实现“全天候、无缝隙”覆盖,同时对城市主要道路做到定人、定责、定岗、定时监管,严防不按规定拉运产生扬尘污染行为发生。

  (二)加强督办,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及各职能部门工作权限,组成场地执法组、联合执法组、跟踪督导组开展联合执法。由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场地执法组对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物料堆放、防护网设置、车辆充洗点设置、运输车辆管理等进行实地检查,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在重点路段设立执法点对超载超重超速的渣土车、搅拌机等工程车辆进行执法,由市人居办、《今日蒙自》编辑部、电视台抽调人员组成跟踪督导组对联合执法行动进行舆论宣传和督导。

  四、关于做好养护保洁的建议

  自2019年3月18日环卫市场化改革以来,乔银公司投入新车44辆,其中高压清洗车11台、洗扫车7台、路面养护车4台、洒水车9台、快速保洁车60辆。机械设备的加强,一定程度提升了城市道路保洁工作成效。一是根据规范要求制定机械作业计划,按路段实际情况实行单飞作业、双飞作业、组合作业等作业模式,有效提升路面作业质量,加强洒水降尘。二是针对主次干道污染程度制定机械作业计划,规定作业频次,机扫、冲洗每天至少3-4次,每天工作不少于8小时,并根据路段情况进行加班突击作业;合理安排机械作业路线,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三是利用机械洗扫,提高保洁质量。在路况允许的情况下,实行机扫作业为主,人扫作业为辅,洗扫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对凤凰路、天马路、银河路、龙井路、红河大道、环湖路等主次干道实行人机结合清扫,要求机械作业常态化。洒水车每天对施工路段进行洒水除尘,特殊情况下加大洒水力度,确保城区路面清洁无扬尘。四是做好人机配合工作衔接,查漏补缺。机械作业与人工保洁相配合,部分停车路段机械无法作业,人工及时进行保洁,确保路面无漏扫,无卫生死角。

  五、关于接受社会监督的建议

  蒙自市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12319”投诉值班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线索属实者,可给予一定奖励。我们将严格履行职能,落实污染源头监管制度,严厉打击扬尘和道路污染行为,不断提高中心城区空气和环境卫生质量。

  感谢你们对蒙自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