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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719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水务局对蒙自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的答复

    杨应甲代表: 
   你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南溪河源头河道治理及防污的建议》的第160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河长制”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系列制度,现阶段已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转变,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工作方式已“走马上任”,按照“全覆盖、抓重点、明责任”的要求,制作河长巡查手册印发乡镇河长办,由乡镇发放各乡镇、村级河长,加大对各自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南溪河河道治理,将结合“河长制”工作、水环境整治和水质提升等项目进行治理。该治理工作已列入“蒙自市东部水系河库连通工程-庄寨水库至五里冲水库连通工程”项目,今年底开工建设。 
    感谢你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