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方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一届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蒙自城区住宅集中区农贸市场的建议》第263号提案,已于2014年4月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2017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状城区投入使用农贸市场
近几年来,随着蒙自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居住区不断形成,居住人口增加,居民物质生活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合理服务半径,在城区内建设农贸市场。目前,蒙自市现状城区已经投入使用的农贸市场分别有:位于联大路北侧的农贸市场,红华锦都小区旁的农贸市场、天马路九龙农贸市场、天竺路起龙农贸市场、锦华路新天地旁农贸市场、锦华路红郦园小区旁农贸市场、文萃小区农贸市场、双河小区农贸市场、兴州路农贸市场、平湖路南侧农贸市场、桥头农贸市场、华美农贸市场等13个,这些农贸市场基本满足各片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二、规划拟建农贸市场
为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和配套服务功能,蒙自市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高度重视市场用地的控制,在编制的《红河大道以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凤凰路以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根据合理的服务半径,规划预留市场用地,并结合各片区控规,以及现状用地情况,设置的农贸市场(超市)地点分别为:天马路西延市级行政中心北侧、北京路北延东侧、观澜路与明德路交叉口东南侧、育才路与红河大道东南侧。
三、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改造农贸市场
为加快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改善全市人口聚集区的人居环境,蒙自市重点对老城区及南湖周边区域的农贸市场(超市)布点进行了梳理和规划,目前,老城区及南湖周边区域4.85公顷范围内共规划布点8个农贸市场(超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批建设项目中已规划2个
1. 红翔贵园项目,建筑面积1420㎡,正在办理完规划手续,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2. 瀛洲河畔三期项目,建筑面积500㎡,为在建工程。
(二)原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2个
1. 九龙农贸市场,规划用地面积约13.6亩,提升改造涉及锦华路规划线形调整和部分拆迁;
2. 北门农贸市场,规划用地面积约6.63亩。
(三)棚户区改造地块内农贸市场(超市)项目6个
1. 大园梓棚改项目,建筑面积5000㎡;
2. 红河州老卫校棚改项目,建筑面积300㎡;
3. 老农贸市场棚改项目,建筑面积4000㎡;
4. 老邮政片区棚改项目,建筑面积1500㎡;
5. 老火车站片区棚改项目,建筑面积1200㎡;
6. 小天鹅片区棚改项目,建筑面积11000㎡。
蒙自市结合旧城棚户区实际情况,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的原则,把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建设有机协调,真正做到改造发展与规划保护齐头并进,打造蒙自旧城区舒适良好的生活环境。
上述农贸市场建设使用后,将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以上规划、建设项目遵循“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待规划逐步实施后,市场的服务功能将日趋完善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
四、新建住宅项目对生鲜超市(商业服务用地)设置要求
随着蒙自市居住小区建设不断完成,一些路段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周边车辆及行人的通行,给该地段带来安全隐患。为完善城市配套服务功能,满足市民生活需求,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公共服务实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建房〔2015〕155号)》要求,新建住宅项目每100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不少于50㎡的生鲜超市(商业服务用地),且须设置于地下一层及以上建筑中,蒙自市规划部门在提规划设计条件时,要求建设单位将生鲜超市(商业服务用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实施服务居民,建设完成后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按照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规划备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批准的总平面图进行现场核实,若现场核实时发现项目未按照批准图纸实施,项目与批准总图不符的现象给予竣工规划备案不通过。
针对红河州医院后门至学海路段周边居住小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蒙自规划部门在对该路段片区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时,建议建设单位设置农贸超市,如瀛洲河畔三期项目,该项目方案改变旧的商业规划模式(临街店铺商业模式),采用集中式商业,引进中型超市、增加农副产品销售场所、配建写字楼和酒店公寓等,其中包括位于用地东侧处建筑物一层农贸超市,拟建建筑面积为602.95平方米,待该农贸超市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后,可提供附近居民生活便利,解决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及交通拥堵的问题。
目前,蒙自市已经通过以上规划控制,在逐步完善规划管理方面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将持续、全面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感谢你对蒙自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罗静怡 联系电话:372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