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华等3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一届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蒙自城区增设公共卫生厕所的建议》第261号提案,已于2014年4月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2017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蒙自市高度重视城市建管工作,多次专题对城区卫生公共厕所设置问题开展实地调研,结合实际,抓实公共卫生厕所的建设工作。截至2017年9月,蒙自市城区公厕在原有48座基础上新建了60座,共有各类公厕108座(包括1座旅游公厕),其中,政府投资建设公厕82座;社会投资建设公厕26座。同时,蒙自市环卫站建立健全公厕日常保洁制度,加强公厕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和日常管养,并实施城市公厕免费开放。
2014年6月,蒙自市购置移动车载式公厕于一辆,用于全市开展大型活动时摆放。
感谢你们对蒙自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罗静怡 联系电话:372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