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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17-10512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1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对政协红河州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8号提案的续办续复

  陈秩永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一届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蒙自市护国路与兴州路、护国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明晰交通标志的建议》第268号提案,已于2015年4月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按照州委、州政府、州政协关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2017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对该提案进行了继续办理,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蒙自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员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区主要道路交通流量明显增大。在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工作中,在路口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作为交通分流、减少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广泛运用,但交通信号灯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才能有效确保交通顺畅。

  经多次实测和反复研究,蒙自护国路与兴州路交叉口到护国路与凤凰路交叉口、护国路与惠民路交叉口到护国路与北京路交叉口距离较近,设置交通信号灯会导致交通流量降低,车辆通行延误时间,行车滞留在护国路上,反而阻塞交通。因此,提案中所述的两个路口不宜设置信号灯。在下步工作中,蒙自市对道路标线进行施工,并设置限速标牌,安装减速带;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道路交叉口50米范围内,禁止施划停车泊位的规定,协调相关管辖部门对阻挡行车视线的停车泊位给以取缔,规范车辆停放,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

  目前,护国路中央已采用道路交通护栏将道路在断面上进行纵向分隔,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分道行驶,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性,改善交通秩序。同时在护国路与兴州路、惠民路等交叉口都增加了行人过街标志及人行横道,更好地保障了行人过街安全。

  感谢你对蒙自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罗静怡 联系电话:3729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