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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67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函〔2024〕14号
  • 发布日期
    2024-07-05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第十三届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学院中长期发展预留土地空间的建议》的第99号提案,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约束城市的无序扩张,控制城市规模、保护农业和生态空间、提高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作用,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云南省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我市于2022年精准合理划定“三区三线”方案,并于2022年10月14日取得自然资源部同意实施的意见,全州统一于2022年11月15日正式下发实施。根据州级统筹下发我市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1.215倍)要求,我市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过程中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因此无法保障所有项目用地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目前“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充分融入《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并于2024年3月29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结合红河学院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红河学院2035年预计需要办学占地面积约为2125亩,现状学校占地面积约1190亩,二者差距为935亩。经查询《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红河学院片区北侧已预留空间,且未布置永久基本农田,下一步待规划修编时,逐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予以保障;同时为保障提案中提到的医学院及附属医院项目实施可能性,建议红河学院校方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待项目成熟时,结合下一步规划调整,我市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逐步调入城镇开发边界内予以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医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