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356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时效性
    有效

对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三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马贵中委员:

  您在政协蒙自市第四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贲古路与红河大道交叉口红绿灯的建议》第15号提案,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经516日与您面商了解具体问题后,现针对提出的具体问题分别答复如下:

  一、红河大道与贲古路口左转时间短

  红河大道与贲古路口属新建道路,由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设,建成后于20243月份移交至蒙自市公安局管理,交管部门接收后已按行车流量情况于次日对信号配时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配时如下:已由之前的8秒调整为高峰时段左转时间为27秒(含3秒黄闪),其余平峰时段左转时间为18秒(含3秒黄闪),目前该配时方案已最大化放行车辆。

  二、贲古路两对向左转间距过窄,希望施划左转辅助线

  针对代表提到的建议增划左转辅助线的问题,蒙自市公安局已纳入整改之列,目前正在作预算编制,统筹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开展工作。

  三、建议给学生逆行有科学化、人性化管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同时,为全力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我局主动与市教育体育局对接,及时掌握全市城区中小学学校的上、放学时间,并有针对性的根据时间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城区各学校“护学岗”制度,执勤人员高峰时段对校园周边开展定点执勤,平峰时段以巡逻方式进行路面秩序管理。

  下一步,蒙自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勤务模式,强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为群众出行创造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公安局

2024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