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33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沈薇等2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天马路23号岔路口增加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第13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经5月20日与你们面商了解具体问题后,现针对您提出的具体问题分别答复如下:
  一、路口处绿化植物遮挡视线
  针对代表提出的绿化遮挡行车视线一事,已致函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部门回复会让绿化管理部门修剪降低绿化高度。
  二、建议增设爆闪灯与减速带
  与代表现场勘察后,我局认为代表提出的建议很好,同时也觉得很有必要安装爆闪灯以此来警示途经路口的车辆。其次按照相关的设置规范,在城市道路中,主干道不易设置减速带,因天马路属城市主干道,不适宜安装减速带,只能安装在路口南侧道路上。此项工作已纳入整改之列,预计7月份内完成。
  感谢你们对我市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