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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257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蒙政函〔2024〕25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你委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蒙自南湖区域风景规划和保护的建议》的第253号提案,已转交蒙自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南湖区域环境保护办法》建议的办理情况
  南湖位于蒙自市文澜镇老城区东南部,一直享有“小西湖”的美誉。南湖地区以历史文化底蕴和滨水景观环境为独特资源,已成为独具特色的蒙自形象窗口和中央公园,是我市城市建成区中的重要景观节点。针对制定《南湖区域保护办法》的建议,我市将在南湖公园提升改造中同步统筹研究考虑。并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的规定,报蒙自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二、关于加大规划管控力度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南湖要求
  目前,《蒙自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3月29日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其提出重点保护南湖周边地区城市空间肌理,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提升犁江河两侧滨河景观空间品质,形成具有水韵湖城特色的老城风貌,并确定南湖为水域治理生态功能区,在其城镇单元落实南湖及周边绿线控制要求。
  (二)南湖周边片区具体规划控制措施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南湖周边地区也面临着一系列的严峻挑战,包括复杂的土地权属关系、滞后的基础设施建设、高昂的旧城改造成本、增长的环湖交通压力。城市要发展,需要兼顾环境、经济以及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在其中尽可能地找出均衡点,以确定城市建设、发展方向,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此,我市于2013年7月委托国内知名的、具有一流规划设计水平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经验的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系主任唐子来教授及其设计团队编制《蒙自市南湖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控规》经2014年12月3日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3月16日经蒙自市人民政府蒙政复〔2015〕44号批复同意执行。《控规》中重点基于滨湖空间尺度保护、背景山体视域保护和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确定了不同区域的建筑高度控制原则,并相应提出了南湖周边地区用地城市设计规划控制要求。
  1.基于滨湖空间尺度保护的城市设计规划控制要求
  滨湖空间100米范围内的高度控制采用分级控制方式:湖堤3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任何建构筑物;30-50米范围,不高于12米的低层建筑;50-75范围内,不高于24米的多层建筑;75-100米范围,不高于60米的中高层建筑;100米以外,不高于100米的高层建筑。具体如图:
  

   2.基于背景山体视域保护的城市设计规划控制要求

  通过对南湖周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现状建筑和山体视域进行分析,根据视点的重要性和现状山脊线的可视度情况,判断各方向山体轮廓的景观价值,提出各个方向的控制目标,包括保护北向基准控制,东向全景控制,南向视廊控制和西向局部控制。

 

  3.建筑高度形成三类基本控要求
  规划设计通过分析对南湖周边地区建筑高度形成三类基本控制区,即:
  (1)全景高度控制区域。保护山体的整体轮廓线,可见山体比例大于80%;
  (2)视廊高度控制区域。保护山体的局部轮廓线,廊道内可见山体比例大于90%;
  (3)基准高度控制区域:不对背景山体视域进行保护,仅满足滨湖视线的基准高度控制要求。
    
  (三)南湖周边地区规划实施情况
  为切实保证南湖片区按规划的实施,我市在日常的规划管理中,从地块出让的规划设条件、项目审批、工程竣工核实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我市的各项规划要求认真审查、监督管理,不断加强规划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沿湖周边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如下:
  1.南湖北侧
  南湖北侧为老城高度控制区,建筑以蒙自老建筑为主,建筑层数基本为三层及以下,建筑高度约为12米及以下。高层建筑有新百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高度为86.85米。该项目距离南湖超过100米,不在滨湖空间尺度控制。
  2.南湖西侧
  南湖西侧为基准高度控制区域,即该区域不对背景山体视域进行保护,仅满足滨湖视线的基准高度控制要求。
  临湖主要项目为大园梓南湖新世界,项目严格按照滨湖空间100米范围分级控制方式进行高度控制。30-50米范围,建筑主要以低层商业裙房建筑为主,高度均不高于12米;50-75范围内,建筑高度严格控制不超过24米;75-100米范围,则是不高于60米的中高层建筑;100米以外,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的高层建筑。通过分级高度控制方案,丰富了城市天际轮廓线,建筑布置高地错落有致,形式丰富。
  3.南湖西南侧
  南湖西南侧为视廊高度控制区域,即保护山体的局部轮廓线,廊道内可见山体比例大于90%。
  临湖项目包括老州医院、世纪花园小区、干休所。除老州医院门诊部、住院部为小高层,其余均为多层,控制了景观视廊,保护山体的局部轮廓线。             
  4.南湖南侧
  南湖南侧为基准高度控制区域,即不对背景山体视域进行保护,仅满足滨湖视线的基准高度控制要求。
  临湖项目主要为南湖荟、天德中兴(轴承厂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南湖荟项目临湖30米至50米范围内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筑高度<12米,项目此范围内建筑高度为12米;临湖75米至100米范围内基地建筑高度<60米,项目此范围内建筑高度为59.9米;100米以外,为不高于100米的高层建筑;符合滨湖空间尺度控制。天德中兴项目距离南湖距离超过100m,不在滨湖空间尺度控制范围内。
  5.南湖东南侧
  南湖东南侧为视廊高度控制区,即保护山体的局部轮廓线,廊道内可见山体比例大于90%。
  临湖项目主要项目包括蒙自二中,官房酒店等多层建筑。建筑高度不高,较好的保护了山体的整体轮廓线,同时减少对南湖水体的压迫感,充分保护南湖品质。
  6.南湖东侧
  南湖东侧为全景高度控制区域,即保护山体的整体轮廓线,可见山体比例大于80%;
  临湖项目主要包括西南联大蒙自分校、东村、海边寨,均未规划布置高层建筑,保护山体的整体轮廓线。
  三、关于强化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保护好蒙自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蒙自南湖瀛洲亭、蒙自革命烈士纪念碑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按《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按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二是规范公园内有关服务和秩序管理。通过日常巡查、园区广播播放温馨提示等形式提醒市民看护好儿童禁止在湖边嬉戏、垂钓捕捞,谨防溺水事故发生;实行每日一检制度,检查公园园林设施、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填写日常巡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确保市民游园安全;通过发放《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城市管理条例》、张贴温馨提示标语等形式提醒市民文明养狗遛狗;制止践踏草坪、攀折花木、随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三是严格绿化养护单位监督考核管理。按照《蒙自市公共绿地管护办法(试行)》、《蒙自市公共绿化管养考评标准》督促、指导好第三方绿化养护单位做好公园内绿化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科学修剪,硬地保洁,水体漂浮物打捞、水草清理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感谢你委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