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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bqazb/2024-00001
  • 发布机构
    蒙自市搬迁安置办
  • 文号
    蒙搬函〔2024〕1号
  • 发布日期
    2024-09-29
  • 时效性
    有效

对蒙自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8号建议的答复

文永峰等6位代表:

你们在蒙自市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芷村镇土地淹没补偿款的建议》第298号建议,市政府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寨水库长桥海水库库区土地淹没补偿方案的通知》(蒙政发[2007]10号)文件,你们建议里提到的芷村镇土地淹没补偿款为庄寨水库土地淹没补偿范围,实兑总面积845.322亩,实兑金额342355.41元。每亩每年补偿标准为405元,实行一年一补,补偿截止时间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23年。我办每年按照《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寨水库长桥海水库库区土地淹没补偿方案的通知》(蒙政发[2007]10号)文件申报预算项目,待预算批复后提交申请至蒙自市财政局进行兑付。

2024年该项目预算已批复,并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一卡通”平台录入342355.41元,6月5日完成审核提交财政局对口科室待审批支付。

针对2022年芷村镇水淹地补偿未支付问题,我办积极会同蒙自市财政局进行研究,经报市财政局主要领导同意,2024年年度调整预算时由我办申报2022年补偿款补发预算项目,并于年内兑付到位,真正解决补偿款未支付问题,最终达到维护库区和谐稳定。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蒙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