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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zrzyj/2025-0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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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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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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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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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地跨蒙自、个旧两个行政区,目前已于2025年4月19日征求部门意见,于2025年6月5日通过专家论证。
为确保规划行政审批及实施顺畅,将本规划按照行政区划拆解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蒙自市辖区、个旧市辖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科学性、民主性,现对规划(蒙自市辖区)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9日(公示期30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署名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国家级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结合蒙自市、个旧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成果及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划定,面积共计10092.5845公顷,“两区”管理范围面积9929.8200公顷,其中蒙自市辖区范围面积5621.0403公顷,个旧市辖区范围面积4308.7797公顷。
二、用地布局及其他图件详见附件(《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稿)。
联系地址:红河大道中段国家级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0873-3732904
电子邮箱:1156191876@qq.com(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
附件【《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稿.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