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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zrzyj/2024-0017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6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四标临时用地(五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站前工程WMZQ-4标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申请办理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四标临时用地(五期)项目临时用地资料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2.9590公顷,其中农用地2.9526公顷(一般耕地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设施农用地0公顷、园地1.9097公顷、林地0.9939公顷、其它农用地0.049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0064公顷。该项目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地0公顷。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3.75年(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8年8月12日)。该临时用地主要作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制梁场等临时用地。

二、你单位应履行林草、水务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三、临时用地使用前,必须按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足额支付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用。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确定的土地复垦要求和标准,做好复垦计划,履行土地复垦职责和义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土地复垦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

五、用地单位应严格落实“耕作层剥离”等相关工作,主动向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临时用地使用和复垦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请用地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设施。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情况的监管,擅自突破临时用地批准范围及用途使用的将严肃查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