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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zrzyj/2026-0069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29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07C-2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的公示

07C-23地块位于蒙自市北京路与护国路交叉口西侧,在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现地块权属人申请调整07C-2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2007年6月1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规划局核发出让地块07C-2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编号M2007-027),用地面积41099.21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可兼容居住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满足空司要求,居住机动车停车位0.5个/户,商业机动车位0.5个/100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7.5个。

2010年4月7日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核发全聚福花园一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53250020104002号),批准总用地面积41099m2(61.65亩);2011年8月5日红河州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地块土地使用权证,证载面积41100m2(61.65亩);2014年10月31日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局核发全聚福花园一期(A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53250020140002号),批准建设规模18501.51m2。2022年12月26日我局核发全聚福花园一期(A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证号核字第蒙自市202200087号),核实规模20593.41m2。至此,07C-23地块已建成A区部分用地面积19818.46m2(29.73亩),剩余21281.54m2(31.92亩)地块未建设。

因全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07C-23地块剩余21281.54m2(31.92亩)部分由市人民法院按程序拍卖,京护盛景(红河)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竞拍得该地块,并于2025年12月15日取得地块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21281.54m2(31.92亩),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申请调整情况

现京护盛景(红河)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附件6),因07C-23地块原规划设计条件无法适应当前城市发展及项目实际开发需求,为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申请调整07C-2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已规划核实地块指标:用地面积19818.46m2(29.73亩),容积率1.04,建筑密度53.02%,绿地率6.05%,建筑高度7.15米。若用07C-23地块总指标核减已验收部分指标,则剩余21281.54m2(31.92亩)部分地块指标须满足1.0<容积率≤3.28,建筑密度≤18.22%,绿地率≥61.96%的要求,建设单位难以进行开发利用。

根据蒙自经开区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综合保税区(蒙自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07C-23地块剩余21281.54m2(31.92亩)部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1.0<R≤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建筑高度:≤36米,机动车居住按不同类型建筑面积标准执行:S<90m2配0.6个/户、90m2≤S<144m2配0.75个/户、144m2≤S<200m2配1.3个/户、S≥200m2配1.5个/户,商业1.0 个/100m2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居住≥1个/户,商业:3个/100㎡建筑面积。

我局建议按照详细规划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对07C-23地块剩余21281.54m2(31.92亩)规划条件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调整工作,目前已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专家组同意调整的意见,现对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附件:区位图

联系地址: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文萃路南延中地村保障性住房春熙苑小区28幢一楼商铺)

联系电话:0873—3725280

          0873—3733423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9日





附件【附件:区位图.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