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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zrzyj/2026-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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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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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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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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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采矿权到期预警公告 (2026年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839号)第十六条规定:“申请矿业权续期的,矿业权人应当在矿业权期限届满前6个月至3个月内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者依法不予续期的,矿业权消灭。”
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市辖区内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采矿权进行公告。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附件:蒙自市即将到期采矿权预警公告名单
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0日
附件【附件:蒙自市即将到期采矿权预警公告名单(2026年第4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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