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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95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3100011000

  

蒙自市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蒙自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蒙自市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 

  三、2021年蒙自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

  四、2021年蒙自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附件)

  五、2021年蒙自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

  六、2021年蒙自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

  七、2021年蒙自市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

  八、蒙自市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附件)

 

  

蒙自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蒙自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一年,既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面对疫情变化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力增进民生福祉,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47,29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增收2,803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2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 102.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增收8,51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1,7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6.2%,收入占比60.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1.2%,减收12,87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67,5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42.1%,收入占比39.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6.4%,增收21,388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5,11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0.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2%,减收5,05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9,7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3%,减收432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3,25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4%,减收224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8,50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增支19,99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9,216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42,825万元(返还性收入18,0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2,98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1,78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791万元,调入资金12,55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2,2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万元,上年结转14,581万元,收入总计483,0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8,50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509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8,801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1,7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97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49万元,支出合计467,53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5,508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已在2022年预算中安排拨付。

  与向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21年上级补助收入由241,935万元增加到242,825万元,增加89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891万元,主要是结算补助收入增加金融企业附加税分成1,0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81,786减少到81,785万元,减少1万元。调入资金由13,923万元减少到12,556万元,主要是其他调入减少1,36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98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5.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8.8%,减收191,77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189,331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69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4.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5.3%,减支353,057万元。减支主要原因:一是专项债券支出同比减支161,700万元,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减支191,808万元,三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6,56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9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1万元,上年结余3,80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6,800万元,收入总计180,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5,694万元,调出资金12,2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0万元,支出总计177,95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2,233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0%,增收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0.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5.1%,减支7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万元,收入总计4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5万元,调出资金300万元,支出合计435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75,41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7.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2.3%,增收81,840万元。增收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11万元,2021年呈现恢复性增长;二是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及人均缴费基数增长明显,2021年缴费人数46,445人,同比增长13.43%,人均缴费基数从2020年的3,780元提高到4,369元,同比增长15.6%,人均增加589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8,60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7.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7%,增支61,409万元。增支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方式改变导致支出大幅增加。从2021年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州内外县市参保人员在蒙自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蒙自市医保中心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5,410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8,601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3,191万元,加上2020年末滚存结余59,295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46,104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29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1,16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1,2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423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附件。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预备费安排2,900万元,实际动用预备费871万元,其中:COP1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动支90万元;疫情防控工作动支300万元;采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接种物资动支106万元;疫苗补助动支95万元;市民兵对口支援金平疫情防控动支140万元;对口帮扶河口县边境疫情防控动支100万元;金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动支40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减支1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8万元,较上年下降1.9%,减支20万元;公务接待费137万元,较上年下降39.4%,减支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无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2021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75万元,当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5万元。按照《预算法》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将2021年末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2,54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549万元。

  4.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09,81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1,6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78,153万元。

  2021年末,全市政府债务总额616,7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467万元、专项债务490,321万元,均控制在法定限额之内。

  全年累计化解债务本息163,182万元,其中:政府债务本息82,518万元(含本金65,974万元、利息16,544万元);政府隐性债务本息80,664万元(含本金64,745万元、利息15,919万元)。

  5.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2,950,000元”的整改情况

  纳入2022年调整预算。

  (2)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涉及金额28,635,159.11元”的整改情况

  蒙自市财政局偿债基金户利息收入251.95元已于2022年1月24日缴库,财政周转金户利息收入24,775.33元已于2022年1月30日缴库。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未缴28,610,131.83元正在办理税费清算,待清算完相关税费后,将及时缴入市级国库。

  (3)关于“无预算拨款16,061万元”的整改情况

  根据州级通知,将再融资资金进行账务处理。今后,我们将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提前谋划,进一步编实编细预算。

  6.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市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是全面取消用款计划及额度,建立预算指标直接控制资金支付的管理机制,对国库资金和专户资金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提升资金支付效率。二是单独下达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及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资金支付,加强政府采购及资金支付的衔接。三是将所有单位的单位资金纳入预算指标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控制资金支出,强化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四是通过统一设置的动态监控规则和流程,及时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种违规、不规范支付行为,确保库款使用安全规范,防范财政支付风险。

  7.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2021年,对2020年15个市级资金安排的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再评价,涉及资金5.43亿元。评价项目涵盖了水利、卫生、教育、经济、科技等重点领域。其中:3个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9个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3个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评价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8.结转结余资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5,508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已在2022年预算中安排拨付,截止6月底,已支出7,58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2,233万元,均为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截止6月底,已支出458万元。2021年年末共收回存量资金1,367万元,已于当年统筹用于全市工资发放及民生领域支出。

  9.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变化较大的、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说明

  2021年,我市耕地占用税(70%部分)完成28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3.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6.5%,主要是实际征用耕地面积减少导致。契税完成18,56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4.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7.4%,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市场效益整体下滑,二是土地出让业务大幅减少,三是《契税法》实施后,增量房契税缴纳时间改变导致增量房契税大幅减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1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3.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8.1%,主要是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减收。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31,25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209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109.5%,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增收。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2021年,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强化政策落实和预算约束,全力以赴抓收入,强化调度促支出,优化结构保重点,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助推我市经济平稳提质发展。一是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5%,统筹可用财力继续增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保障力度,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领域保障有力,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农林水等支出同比大幅提升,全力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税源”。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4,569万元,其中,新增减税13,803万元、降费766万元。三是加强新形势下财源建设。财源建设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财力增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克服减收压力的有效方法。全年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奖励经费1,491万元,落实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做到引进来,留得住。四是推进中央直达资金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要求,单独标识、单独调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快速落实到位,发挥惠企利民作用。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78,459万元,已分配下达78,193万元,分配下达率99.7%,支出73,066万元,支出率93.1%,为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保障。五是加强金融支农力度。特色农业及中小企业扶持贷款累计放贷40,305户33.49亿元,较上年增加19,490户15.62亿元。金融服务模式持续改进,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银企桥”平台企业注册955家,发布需求500项,成功放贷256户16.12亿元。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为应对财政减收增支压力,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收支管理。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多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强化政策研究,把握重点投资方向,加大项目储备和向上汇报力度,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全年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45,551万元,同比增长25.9%,增加50,468万元。三是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始终坚持“三保”预算支出优先顺序,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全年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7,224万元,“三公”经费同比减少8.6%,将节约的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四是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各部门2020年及以前年度各类结转结余资金、往来款资金进行清理,及时盘活难以形成实际支出或沉淀闲置的资金,全年收回存量资金1,367万元,统筹用于急需领域,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全市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履行采购审批程序,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7,183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6,148万元,节约资金1,035万元,节约率3.8%。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重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兜住民生底线,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294,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4%。一是支持就业创业。把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年共争取就业补助资金2,527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群众就业创业。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累计投入教育资金78,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8%,同比增长7.4%,增支5,421万元,有力保障教育事业发展。其中:投入1,000万元学前教育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5,460万元生均公用经费有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投入5,570万元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疫情防控经费78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物资、核酸检测仪器,以及对口帮扶金平、河口县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197万元,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维护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233万元,统筹用于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为市民提供更全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四是支持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605万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拨付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和救助资金5,288万元,全市保障人数达16,176人次,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兜底保障。

  (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资金保障,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市共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5,318万元,用于保障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全面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发展。拨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080万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资金4,755万元,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为全市粮食安全保障构筑坚实基础。拨付“一县一业”补助资金3,000万元,支持打造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构建“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三是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拨付农村厕所革命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项目补助资金1,134万元,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着力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探索开展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持续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支出跟踪评价,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政策再评价,首次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已完成2020年24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跟踪评价和30家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跟踪评价、15个重点项目的再评价工作,对2020年16个5.8亿元直达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选取5个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与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取消。对2020年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切块经费”、“殡仪馆建设经费”两个项目,2022年预算编制不再安排,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把项目作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一律不予安排预算。优化项目申报、预算编制、执行等管理流程。三是不断完善乡镇财政管理。按照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要求,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基层运转,累计拨付基层财政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98万元,用于乡镇财政所(街道财务管理中心)提升改造,切实提高乡镇(街道)财政服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培训。聚焦财经纪律、财政业务、政府会计制度及业务中的重点难点,对全市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履职能力,确保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落到实处,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六)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牢牢守住财政风险底线。一是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将“三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推进,强化主体意识,压实保障责任,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强化资金调度,确保及时足额拨付。2021年,全市“三保”支出198,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9,727万元、保工资支出147,654万元、保运转支出10,889万元。二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我市密切跟踪中央、省、州政策导向,聚焦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结合实际需求,提前谋划项目,认真遴选储备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全力以赴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全年成功发行专项债券项目3个,发行金额8.68亿元。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增量风险;切实履行偿债责任,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资金等措施筹集资金,积极推动平台公司实体化改革,以增强市属国有企业创收和偿债能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力争实现基金收益最大化。社会保险基金关乎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及社会稳定,我市在确保资金安全可靠前提下,通过规范经办机构、优化存款结构、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实现基金保值增值。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实现利息收入61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省级投资运营实现收益490万元。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各部门、乡镇(街道)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受全球新冠疫情反弹、经济下行压力,新一轮减税降费及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多重影响,财政持续增收基础不牢、动力不足,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收支矛盾持续显现,预算“紧平衡”状态突出;项目谋划不够精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一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落实好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的支持;坚持把推进招商引资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争取更多企业、项目在蒙自落地;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用好用足债券资金。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多方面挖掘增收潜力;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把预算支出关口,深挖节支潜力;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增强财政统筹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逐步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助力助推金融创新,深化“5+5+2”金融创新,强化“信用户”、“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乡镇”等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风险补偿、政银担合作。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强化债券资金偿还来源,制定化债计划,积极应对到期债务,切实履行偿债责任。五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03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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