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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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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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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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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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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303100011000
——2020年7月24日在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局长 李永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蒙自市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人民政府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各项决议,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9,76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的100.5%,比上年决算数增收6,924万元、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8,796万元、收入占比68.1%,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1,222万元、增长11.5%;非税收入完成50,970万元,收入占比31.9%,比上年决算数减收4,298万元、下降7.8%。税收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房地产行业效益好转,导致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大幅增长。二是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税收贡献明显。收入较上年变化较大的有:1.车船税完成3,95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1.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4%、减收27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节能降耗影响,新能源车推广、燃油车辆保有量减少。2.耕地占用税完成1,63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31.7%,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307万元、增长394.9%。主要是出让土地业务增加。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6,8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3.8%,比上年决算数减收5,491万元、下降24.6%,主要是资产处置等一次性收入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6,96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0,696万元、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应对减收增支压力,从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创文、重点项目建设等市级重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76.9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42%、减支84.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0.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8.8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勤俭节约,接待人员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5.9万元、增长2.34%,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支141.48万元、减少31.4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766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03,653万元(返还性收入19,3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5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8,7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27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7万元,调入资金40,130万元,上年结转211万元,收入总计420,8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9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997万元(体制上解支出20,153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844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7,6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38万元,支出合计415,39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412万元(项目结转结余)。
与向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9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38万元增加462万元,主要是与州财政结算后净结余增加。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由201,897万元增加到203,653万元,增加1,756万元,主要是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增加653万元,金融保险企业附加税结算增加60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4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由28,703万元增加到29,997万元,增加1,294万元,主要是专项上解支出增加1,294万元。按照《预算法》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增加。
上级补助收入203,653万元,比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201,897万元增加1,756万元,主要是年终结算返还性收入增加。
调入资金40,1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土地出让金计提费用及纯收益)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0万元。
预备费使用情况是:2019年预算本级预备费4,000万元,实际安排3,973万元,结余27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万元、教育支出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13万元、农林水支出7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万元、金融支出6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万元。结余部分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是:2018年增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7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于2019年调整预算时用于平衡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7,86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9.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9.3%、增收100,520万元。增收原因:一是2019年受蒙自商品房销售持续向好影响,土地市场逐步回暖,出让地块数量增多、成交价增大,出现量价齐升。二是追缴以前年度出让地块11宗34,30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9,94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25.1%,比上年决算增长71.7%、增支75,119万元。主要是新增土地储备及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券安排支出70,000万元,以及土地出让金收入增收带来的增支。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8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61万元,上年结余4,27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5,000万元,调入资金495万元,收入总计252,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9,9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769万元,调出资金40,0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支出总计242,71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9,791万元,均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
政府性基金结余9,791万元,比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8,028万元增加1,763万元,主要是与州财政结算后,减少省州从土地收入中计提专项资金清算上解1,76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主要构成情况是:市属国有企业蒙自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市鹏达实业有限公司实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万元。
支出安排13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万元,收入总计1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130万元,支出合计13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数据与向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5,279万元,为预算数的104.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6%、增收8,94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医疗、城乡居民养老两个险种收入因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而增长较大,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个人缴费由180元/人提高至220元/人、财政补助由490元/人提高至520元/人;城乡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由108元/人提高至113元/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出现大幅增长主要是根据省级统一安排,生育保险2019年并入职工基本医疗填列结算表,职工基本医疗收入中含本年生育保险各项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26,817万元,为预算数的105.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1%、增支7,318万元。主要是受医疗费用拨付进度加快及州医院改扩建后就诊人数增加、医疗费用暴增等因素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5,279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817万元,本年结余18,462万元,加上年结余74,4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2,91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9,10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6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8,5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71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7,47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2,0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未滚存结余1,452万元。
与向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145,279万元增加5,805万元,增长4%,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个人缴费实行预收制度,财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故2019年决算收入中因含有预收2020年的个人缴费收入而增长较大。2019年基金支出126,817万元减少812万元,减支1%,主要原因是7月生育保险合并列入职工基本医疗支付,受工作交接及生育报销单据审核滞后的影响,职工医疗保险应付未付生育医疗待遇1,200万。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蒙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268,667.51万元。其中:政府债务249,271.51万元(一般债务89,271.51万元,专项债务160,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19,396万元。
具体包括:融资项目债务余额21,827.03万元;建设项目工程欠款260.9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余额10,038.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20,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52,379万元,置换专项债券29,000万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35,16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4,162万元、专项债券11,000万元)。
融资类债务构成情况如下: 2013、2014年保障性住房筑梦新城项目贷款12,726万元,长桥海水库扩容工程6,670万元,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交通项目蒙自市子项目2,431.03万元。
2019年新增债券70,585万元,其中:蒙自市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585万元,红河综合交通枢纽土地储备项目30,000万元、蒙自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联大路片区30,000万元、蒙自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原州糖果厂片区10,000万元。置换债券12,690万元(一般债券7,690万元,专项债券5,000万元),偿还债券利息6,302.47万元。
经市人大批准,蒙自市人民政府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114,895万元。批准后蒙自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33,99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64,995万元,专项债务169,000万元。2019年全市新增债务7.06亿元,共化解系统内政府隐性债务25.89亿元,占州级下达我市目标任务数的110.97%,全面完成了州级下达我市目标任务数。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6.87亿元。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9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决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有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蒙自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税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顶格减征6税2附加、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等政策。全年减税规模达20,903万元,惠及纳税人89,126户。二是全面落实降低社保费措施。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全年降低社保费规模达10,537万元。三是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出入境证照、商标注册费收费标准,免征易地搬迁项目城市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全年减免各项收费达1,890万元。四是多措并举,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完善综合治税措施,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测分析,准确掌握重点纳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牢牢把握税收征管主动权,坚决杜绝税收流失,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做大财政收入总量。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5%,税收占比达68.1%,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五是多渠道开源弥补减收。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力度,全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7万元。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全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4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3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市级财力缺口。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和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全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325万元,统筹用于各项民生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盘活变现各类资源和资产,全年各类资产处置收入15,887万元,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六是兜住“三保”底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聚焦“六个大抓”,着力培育市场经济新动能
一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着力完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4,050万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争取美丽乡村建设4个项目130万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争取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090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3,230万元用于现代农业发展,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园佳沃集团蓝莓产业园、海升集团水果产业园初见成效。积极支持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二是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安排3,313万元用于椅子山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园区聚集效应不断凸显,年产500万吨砂石料绿色矿山项目、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建成试生产,入园企业达13家;三是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年初除安排项目前期经费外,还安排项目切块经费3,000万元,用于市级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及公益性项目配套资金。统筹安排红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前期经费621万元,确保项目开工建设;继续安排世行配套项目建设资金,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资金184,375万元、专债项目3个资金7亿元;四是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执行《蒙自市招商引资十一条优惠办法》,安排招商引资奖励资金3,000万元,推动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五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和瓶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出台《蒙自市中小企业扶持贷款实施办法》,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面对政策性减收和偿还到期债务的双重压力,我们坚持“堵后门”和“开前门”并行,扎实推进“两清两防两化”工作,完成年度债务化解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目标。严格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制定出台《蒙自市政府隐性债务两清工作方案》,停建缓建了16个无法自求平衡的重点项目。按照“实事求是、项目穿透、资债匹配、分类处置”的债务化解和资本运作思路,加快政府平台公司实体化改革,盘活划入估值10亿元的国有经营性资产,稳步拓展股权投资、公交运营、工程建设、劳务派遣、汽修、集贸市场运营等实体业务。二是坚决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2019年,全市扶贫支出15,871万元,同比增支10,123万元,增长176.1%,其中:市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650万元。增加安排就业、健康扶贫资金,全年拨付医疗保障兜底资金907万元,深入推进扶贫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用。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问题整改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从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等各个环节,全过程加强资金监管,将监管责任细化到具体人员,实行分片挂钩工作机制,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全覆盖,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2019年,全市节能环保支出9,023万元,同比增支191万元,增长2.3%。争取上级资金100万元用于支持庄寨水库水污染综合治理。安排500万元支持大棚房专项整治。安排177万元用于非法养殖拆除,安排1,007万元用于水体污染治理。持续支持五里冲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全年共安排资金3,828万元。全面推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87万元。
(四)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不懈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251,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5%。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2019年,投入资金651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投入资金8,611万元,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拨付资金1,726万元,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安排资金2,427万元,用于校园建设及设备采购,保障载道小学等新办学校投入使用。二是支持就业创业。争取上级就业补助资金1,668万元,重点支持就业扶贫、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技能人才培养等就业创业工作开展。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配套工作,全年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640万元。三是支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288万元,支持促进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安排资金798万元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8,253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的落实。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288万元,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对贫困人口的托底保障作用。四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预算内安排“活力蒙自”专项资金1,500万元,为各项文化活动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下达资金205万元,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五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19年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00万元。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369万元,支持做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等工作。统筹安排资金1,090万元用于非洲猪瘟防控处置经费。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投入财政资金2,226万元,村组干部待遇月均提高300元,为665名贫困乡村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六是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制定出台《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统筹各类资金6,000多万元用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安排900万元用于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工作。
(五)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对蒙自市发改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10个预算单位的14个重点项目支出按季度进行绩效跟踪评价,评价结果全部为“优”,本次绩效跟踪评价的14个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均得到有效实现,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整体情况较好。二是国库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深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市124个预算单位全面纳入收入收缴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规范管理财政专户,全市保留的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部门管理;切实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财政统发工资直接支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规范国库会计核算,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行双功能、双分录、双报告核算。三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上线运行。2019年,全市采购计划金额23,28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2,792万元,节约资金49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1%。四是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及时、规范、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做好预算公开工作动态监督和整改,加强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确保公开面和及时率均达100%。五是持续推动“5+5+2”金融改革。充分用好 “5+5+2”金融改革政策,打造金融改革成果宣传展示点,实现了改革成果的共享,累计放贷1.26万户10.97亿元。大力推动创新载体建设,释放金融改革新活力。“银企桥”推广有了新突破,促成132户企业获贷32.04亿元。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收入方面:我市经济增长基础仍然十分薄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缓慢,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尚需时日,部分实体经济经营困难,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缓慢,财源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受国家减税降费影响,再加上一次性收入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举步维艰。支出方面:各项调资政策出台、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推进较慢,财权事权不匹配的格局未能根本改变,我市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配套压力;财政收入减收带来可用财力大幅减少,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突出;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突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市人民政府将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目标任务,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强化扶贫举措落实,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综合采取各类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二是坚决稳定和扩大就业。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覆盖范围,保障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三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民生,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民生支出只增不减。进一步明确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功能定位,注重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大困难群体托底保障力度,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对象全面覆盖。
四是持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2019年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前期出台的部分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到明年缴纳。积极出台金融支持政策,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继续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是坚决守住“三保”底线。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库款调度,加快“三保”资金拨付进度。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应收尽收,重新安排。紧盯国家出台的新增赤字、抗疫特别国债等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强市级财政保障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0303100011111
附件【P020200915572846272465.xlsx】
附件【蒙自市统一平台公开编制目录20200731041239206.doc】
附件【蒙自市2019年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20200731041237630.xls】
附件【蒙自市2019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docx】
附件【蒙自市2019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20200731041238675.docx】
附件【蒙人发〔2020〕25号关于批准《蒙自市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决议2020-7-2420200731041237100.doc】
附件【蒙自市2019年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20200731041238161.doc】
附件【蒙自市2019年政府性债务举借情况说明20200731041237833.doc】
附件【蒙自市2019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20200731041238067.doc】
附件【蒙自市2019年绩效工作开展情况2020073104123747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