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0259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31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蒙自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2018年财政名词解释

三、蒙自市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四、蒙自市2018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五、蒙自市2018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六、蒙自市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1月14日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财税部门围绕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各项决议,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65,99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2%(受重点企业效益下滑,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主体税种改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未完成预算数而使地方财政总收入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2%),比上年同期增长3.4%,增收8,668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7,06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4%,比上年同期增长6.6%,增收11,53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6%,为调整预算数的101.5%,比上年同期下降7.7%,减收6,30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11,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4%,为调整预算数的104.8%,比上年同期增长19.1%,增收17,833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9,8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2%,比上年同期增长4.1%,增支13,88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066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67,352万元,政府债券收入3,000万元,调入资金13,930(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4,799万元,基金预算调入9,131万元),上年结余340万元,收入总计371,6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835万元,上解州级支出19,461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92万元,支出总计371,68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53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3%,比上年同期增长124.2%,增收23,56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53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4.9%,比上年增长84%,增支16,22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5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6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32万元,收入总计47,83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5,538万元,调出资金9,131万元,支出总计44,669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3,16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8万元(“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未列支出。年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48万元。

  蒙自市现有国有企业为蒙自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二十九家国有企业,公司正处于实体化改革时期,2017年无收益上缴财政。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141,670万元,为预算数的98.3%,比上年83,120万元,增加58,550万元,增长70.4%。

  基金总支出完成139,992万元,为预算数的96.1%,比上年74,839万元增加 65,153万元,增长87.1%。

  基金年末滚存结余完成51,815万元,比上年50,137万元增加1,678万元,增长3.3%。

  2017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3月,蒙自市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并于2017年9月底完成了自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的收支清算工作,清算期收支集中反映在2017年的收支中,因此,2017年社保基金收支较上年大幅增长。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0日,蒙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383,692.02万元。其中:政府债务157,499.63万元(一般债务117,499.63万元,专项债务40,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226,192.39万元。

  具体包括:融资项目债务余额246,390.13万元;建设项目工程欠款19,260.89万元;新增债券余额12,3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65,741万元,置换专项债券40,000万元

  融资类债务构成情况如下:蒙自市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10,000万元,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5,000万元,2013、2014年保障性住房筑梦新城项目贷款20,000万元,蒙自市长桥海水库扩容工程贷款15,670万元,高原特色石榴庄园项目贷款36,200万元,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贷款15,000万元,蒙自市核心城区红河大道和天马路沿线土地储备贷款40,180万元。

  2017年新增债券3,000万元,其中:蒙自市老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2,400万元,云南省一大会址查尼皮3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及红色旅游开发项目600万元。置换债券30,110万元(一般债券23,610万元,专项债券6,500万元),偿还置换债券利息2,775.17万元。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蒙自市2017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蒙人发〔2017〕31号),批准蒙自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2.3亿。批准后蒙自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71亿元,专项债务4.9亿元。

  2018年是偿债高峰期,债券到期还本需要资金 22,472万元,利息及手续费3,979.99万元,部分征地款、工程款拖欠期限较长,不能及时兑付,将危及政府信用。

  二、2017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财政部门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要求,强化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积极培植财源,狠抓优势产业,壮大支柱财源,牢固树立抓产业就是抓财源的理念,积极采取体制激励、政策支持、增加投入等手段,集中资金和精力发展本市辖区内的产业,特别是实体经济,保住存量税源,发展新财源。二是创新产业扶持方式,坚决支持 “5+5+2”金融改革创新,即:五权、五项配套政策、两个补偿金实施办法,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的问题,涵养新的税源。三是强化收入征管,堵塞漏洞。按照“稳存量、抓增量、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土地租赁税收征收管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协税护税工作,制定了《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土地租赁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蒙政发〔2017〕40号)、《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蒙政发〔2017〕112号)、《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有奖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蒙政发〔2017〕20号),切实加强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避免税收流失。四是调整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全市财政供养人员11,714人,全年用于发放工资支出125,345万元,半供养人员12,386人,劳务费及补助支出8,542万元。

  (二)全力稳增长,助推经济发展

  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提高认识抓落实,对标先进抓落实,突出产业抓落实,亲力亲为抓落实”的要求,突出重点、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与时间赛跑、为荣誉而战,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按照重点项目建设“五个一”工作要求,全面提升项目策划、包装、申报、管理、运作水平,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热升温,确保国家和省州支持项目全面开工。二是认真做好PPP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蒙自地下管廊工程的SPV公司组建和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招商前期准备工作。三是认真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的通知》,累计兑现购买商品房财政补助资金2,501万元,其中:兑现居民购买商品房897套,农民及农民工购买商品房505套,购买地下车位291个,进一步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

  (三)加大各项社会事业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257,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5%。一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二是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2017年财政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我市自2012年3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以来,全年共安排资金322万元,全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92名食堂人员工资发放,为我市有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提供有力保障。四是认真做好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我市出租车和农村道路营运车辆的用油量,全市累计发放成品油提价财政补贴资金1,381万元。五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共拨付八项社会保险基金101,192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85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096万元。六是认真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全年共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264万元,涉及农户62,525户;兑付农机购置补贴288万元,涉及农户436户。

  (四)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推动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深化和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我市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单位面和资金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7年全市11个乡镇及14个乡镇卫生院均实现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二是巩固和完善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实现市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和11个乡镇财政全供养人员工资纳入财政工资统发,统发单位达189户,人员8,167人,累计发放工资81,421万元。完善政府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发放管理工作,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发放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国库直接将劳务费支付到个人账户,减少了中间环节,强化财政监督,发放编外人员2,073人劳务费3,614万元。三是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市采购计划金额7,0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854万元,节约资金20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9%。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收回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3,103万元。针对各部门结余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的情况,出台《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加快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消化进度的通知》(蒙财发〔2017〕187号)文件,对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加快消化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沉淀。

  (五)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绩效制度体系,把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各个环节,为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今年分别对市发展与改革局石漠化治理、市文化局西南联大景区(蒙自分校片区)、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等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文体局、公安局、新安所镇政府3个部门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优秀2个(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良好8个(文澜红竺园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草坝大郭西露地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奖补、西南联大景区蒙自分校区、2016年石漠化治理、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015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资金、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新安所镇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中3个(文体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公安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

  (六)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改进金融管理与服务

  一是重视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加强领导协调,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激励,加强督促检查,推广农信社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邮储小额贷款等支农金融产品,支持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小额农贷领域,缓解了农业企业和“三农”贷款难问题。二是大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出台了“5+5+2”系列文件,对具有代表性的特色农业及中小企业户发放贷款。全年放贷4,953户,放贷金额50,222万元。其中:种养殖业放贷4,926户,放贷金额35,712万元;农业龙头企业放贷5户,放贷金额1,430万元;其他中小企业放贷22户,放贷金额13,080万元。三是加大对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服务机构组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目前,全市有村镇银行1家,登记注册的资本管理公司3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1家。

  (七)加强管理,着力推动基金保值增值

  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保值增值、运行分析、精算平衡等管理工作着手,不断强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职能,促进社保基金与经济良性互动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行为。积极与专户开设银行协调,对有文件支撑应执行优惠利率的险种: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医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均要求银行按政策执行了优惠利率。2017年新合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50万元以上的存款,与国有银行协商,争取到了1.495%的活期存款利率。各项基金在保证每月正常支付的情况下,通过精细测算,采取长、中、短定期存款的方式,对留存账户的资金实现了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2017年共有定期存款15,15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504.18万元。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市经济发展基础仍相对薄弱,经济总量小,工业综合实力不强。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有限,蒙自市辖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仅有11户,重点企业效益下滑,无法支撑税收增收。二是由于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税收大幅减收。三是我市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出让,新楼盘无法开盘,存量房无法销售,使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大幅减收。四是财政增收更加依赖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所占比重过大,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4%,影响了财政收入的质量。五是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中央、省、州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财权事权不匹配,我市面临巨大的民生配套压力。六是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机关事业人员加薪、提高改革性补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七是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债务风险化解的压力加大,随着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的启动实施,将导致新增债务快速增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统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全市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8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出各项有利于稳增长、防风险的基金管理改革举措,不断增强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合法合规、真实科学;二是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三是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四是民生优先、确保重点;五是厉行节约、强化管理;六是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七是社保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以收定支险种不得编制基金历年累计结余为赤字的预算。

  (二)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18年,地方财政总收入284,06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8%,增加18,072万元。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77,57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4.1%,增加15,057万元。

  上划省级收入15,03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8.6%,增加2,362万元。

  上划州级收入4,39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7.5%,增加65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066万元,与上年快报数持平。其中:税收收入93,03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2.5%,增加17,082万元;非税收入94,03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15.4%,减少17,08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4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增加3,56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05,111万元,预计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31,516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116,773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11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增加2,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271.3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729.7万元;公用经费(含公务费、临时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机动车燃修费、保险费)12,502.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85.19万元;项目支出75,337.3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1,179.89万元。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58 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8.9%,减少3,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5,487.93 万元;公用经费安排3,166.2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2,403.8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偿债支出2,420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综合改革经费300万元,招商引资业务费、专项资金100万元,小龙潭煤矿移交蒙自五个村委会运转经费180万元,各类节日慰问费100万元,会议经费100万元。

  ——国防支出16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9.9%,减少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94.8万元;公用经费安排2.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6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安排兵役征集费20万元,民兵事业费(应急行动补助)4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5,27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5%,减少7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7,597.33万元;公用经费安排4,128.3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3,544.3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2018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预安办案(业务)费803.7万元,2018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预安业务装备费775.2万元,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建设经费(车辆与器材购置)200万元。

  ——教育支出51,218 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9%,增加3,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2,894.29万元;公用经费安排1,755.13万元;项目支出安排6,568.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580万元,市委党校建设资金1,000万元,教育局1271工程建设经费(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50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4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1.7%,减少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97.44万元;公用经费安排25.5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科普活动经费2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5.8%,减少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391.55万元;公用经费安排47.4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50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活力蒙自经费3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9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6%,减少1,6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1,567.48万元;公用经费安排495.5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4,332.9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2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费3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补助607.68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300万元,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300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5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5.18万元,城镇居民和农村低保67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3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2%,减少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6,614.59万元;公用经费安排265.1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2,858.2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4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0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122.92万元,公共卫生、动物疫情、防灾减灾、存储应急周转金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经费1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7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3%,减少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64.64万元;公用经费安排21.3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9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55万元,大气污染防治经费10万元,PM2.5运行经费1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9,93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0%,减少1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2,717.07万元;公用经费安排1,661.4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5,553.4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住建局城市公共绿化管护费800万元,路灯大队红河大道及城区照明维护、照明控制部分维护、供电部分维护、红河大道守护费200万元,路灯大队路灯、景观灯照明电费220万元,平台公司实体化及融资工作经费500万元,世行项目配套1,500万元,垃圾处理费1,200万元,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经费700万元。

  ——农林水支出14,12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8.8%,减少3,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8,915.82万元;公用经费安排464.6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4,739.5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通道绿化地租费项目200万元,扶贫专项经费2,60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94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5.9%,减少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466.46万元;公用经费安排46.04万元;项目支出安排435.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市级配套200万元,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补助20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61.8%,减少1,2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548.01万元;公用经费安排96.9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52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7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3.1%,减少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334.74万元;公用经费安排28.26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0万元。

  ——金融支出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0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7%,减少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943.92万元;公用经费安排285.82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79.2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22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7.9%,减少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7,226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3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61.4%,增加2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109.62万元;公用经费安排11.3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51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安排粮食风险金500万元。

  ——预备费支出2,05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7%,增加15万元。

  ——其他支出21,29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1.8%,增加12,109万元。主要是预留产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绩效奖励及调资6,000万元,统筹收费成本支出9,369万元财政贴息资金700万元,切块经费22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0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445万元,调入资金280万元,收入方合计373,791万元。支出方:体制及各种专项上解支出20,3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400万元,支出方合计373,791万元。收入方合计减去支出方合计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收入27,00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36.5%,减少15,532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5,37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351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6.2%,减少2,18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29,885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3,466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88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1.9%,减少21,59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安排支出减少20,359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002万,上级补助收入3,466万元,上年结余3,163万元,收方合计33,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351万元,调出资金280万元,支出方合计33,63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上年结转48万元,收入合计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支出方合计48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市现有国有企业为蒙自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二十九家国有企业,公司正处于实体化改革时期,无收益上缴财政,所以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963万元(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减少22,70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6,255万元,下降17.9%,减少21,00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937万元,增长7.9%,增加1,530万元;利息收入759万元,下降23.3%,减少230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1,0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3.6%,减少18,98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04,2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2.4%,增加25,49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8,963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1,007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赤字2,044万元,加上2017年末滚存结余51,815万元,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49,77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16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3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44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1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4,773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及新农合医疗基金年末滚存结余7,4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957万元)。

  四、2018年预算管理工作重点

  2018年,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下,我市财政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千方百计培植财源,着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一是狠抓优势产业,壮大支柱财源,牢固树立抓产业就是抓财源的理念,积极采取体制激励、政策支持、增加投入等手段,集中资金和精力发展本市辖区内的产业,特别是实体经济,保住存量税源,发展新财源,进一步压减非税收入比重。二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安排资金支持“招百商兴百业”工作,进一步研究税收贡献与产业扶持挂钩的优惠政策,努力在引入总部经济工作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做大税收总量。三是创新产业扶持方式,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坚决支持我市“5+5+2”金融改革创新,即:五权、五项配套政策、两个补偿金实施办法,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的问题,又涵养新的税源。

  (二)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预算固化格局

  2018年预算编制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而是改变项目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在编制预算时,对各部门原有各项支出重新进行审核、细化,进一步分析和甄别部门支出计划是否符合重点目标和要求。基本支出要根据最新的信息数据从“零”开始测算部门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要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退”的决策机制,围绕年度战略部署,以项目实现的预期目标为标准,重新评估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修正与取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认真落实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只注重争取资金,而不重视绩效的现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做大支出规模

  要进一步研究吃透政策精神,找准项目载体,不断完善项目库,做好项目规划及项目储备。继续发扬争取项目“硬着头皮、厚着脸皮、说破嘴皮、磨破脚皮”的精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创新资金争取方式,主动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摸清信息、摸清分配方式,联合作战,发挥整体优势,积极参与竞争立项。

  (五)强化责任,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新增债券、置换债券支持,加强新增债券、置换债券资金使用监管,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困难与挑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财政专用名词解释

  

  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中央收入(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50%部分、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省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省级分享收入、耕地占用税入省级30%部分、卷烟企业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省级60%部分)。县级财政总收入还包括上划州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入州级25%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按现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

  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 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归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服务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和价格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营改增”:“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完善税收制度、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发展措施。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推广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按照国际经验,部门预算系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议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我国部门预算编制的过程也是通过部门编制、财政审核、政府同意、人大审批等环节完成的。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在一般预算中既反映预算内收支,又反映预算外收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国库集中支付: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这种制度一般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财政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二是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主要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三是建立高效的预算执行机构,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是指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货商,从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一种制度,具有公开性、公正性和竞争性的基本特征。

  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我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最早始于2007年。2011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2012年,财政部又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标志着绩效管理全面加强。

  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民生支出分为“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教育、文体传媒、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5个类级科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包括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等8个类级科目。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区域、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是“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一是扶贫对象精准;二是措施到户精准;三是项目安排精准;四是资金使用精准;五是因人派村精准;六是脱贫成效精准。

  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标准收入是指各地的财政收入能力,主要按税基和税率分税种测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的补助程度越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部门和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基本支出以外的支出。

  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三农”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



附件【蒙自市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蒙自市2018年政府预算其他公开说明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