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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710
  • 发布机构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9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0000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3)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4)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5)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村中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6)增强企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7)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8)加强乡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9)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自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0号)和《中共蒙自市委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发〔2019〕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文秘、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机关事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鸣鹫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辖区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培养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危房改造、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利用及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通信、电力、统计、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学技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救灾救济、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乡村振兴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辖区内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做好乡村振兴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

  所属单位7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为主要以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主要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承办农业、农村能源、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承担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处置重大疫情应急事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和合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村统计调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优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处理山林权属纠纷等服务性工作。

  6.水利工作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承办农村饮用水和节水用水、水利工程、水资源保护及节约用水、人畜饮水安全;负责渔业环境、水质、气象、水产资源监测、试验、示范及推广、水产品疫病监测预报防治工作;承办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承担编制财政预决算、金融工作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扩总量、提质量,镇域经济持续向好。一是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金融风险加剧等情况,我们也将继续顶住压力,团结一心,带领全镇人民攻坚克难,实现各项经济运行指标呈现逆势增长。二是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围绕我镇重点产业发展,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珠三角、川渝、西北等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优质企业的对接洽谈,引进投资企业,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三是提振文旅产业,4月首届“樱桃采摘节”、11月清华大学商学院重走西南联大路、12月“民族团结广场落成暨苗族服饰街开街仪式”等文旅活动相继成功举办,共吸引周边县市近1.2万名游客,带动农户增收近300万元,2024年将逐步形成“党委政府推动、集体经济联动、品牌效应拉动、区位优势带动”的发展模式,鸣鹫农文旅品牌初步创建。

   重规划、强管理,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全镇秉承“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发展理念,坚持“项目为王”,抢抓“稳经济,拼发展”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机遇期、窗口期,充实项目库谋划储备,为鸣鹫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年谋划项目65个,实施重点项目12个,完善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拟入库项目达29个2.66亿元,目前已编制入库项目方案29个上报市级。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持续落地,鸣鹫镇高原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384万元,甜柿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50万元,民族团结广场完成投资230万元,缘狮洞片区樱桃采摘园发展项目完成投资50万元,金银花(北花一号)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0万元;三是产业配套能力不断深化,杨柳河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舍所坝中寨至石洞片区蔬菜产业灌溉网管建设项目、杨柳河水源提泵工程、民族团结广场等项目相继完工投入使用,积极争取19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也计划于2024年5月完工。

  调结构、促升级,支柱产业多元拓展。一是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以“推大棚蔬菜、强猪牛养殖、扩苗木药材、拓特色林果”为重点,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目前,已初步形成“一园五片区”的大棚蔬菜示范基地(一园即“鸣鹫镇绿色有机大棚蔬菜示范园”,五片区即大石板、石洞、双石头、鸣鹫、猛拉五大片区),合计规模达1400亩,联带农户种植413亩,夏秋两季销售额可达2500万元;二是稳步推进蒙自市百亿乡村振兴肉牛产业园区、大石板智能化肉牛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多方洽谈现代化养殖企业,计划实现规模1.5万头以上畜禽养殖,整合温氏集团与本土宇倩养殖场、蒙城昌跃养殖场的合作,打造高质量畜牧业生产体系;三是不断推进中草药产业发展,种植三七7000亩、金银花1900亩;特色林果以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为辐射带动,推动水果精品化种植,建成矮化密植苹果基地1073亩,樱桃1510亩、车厘子150亩,高寒山区特色农业示范成果不断提高。

  强引领、聚合力,联农带农有力有效。一是全镇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特色产业为基础,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发展模式,总结深化“1+6+N”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成立镇级公司整合、协调、争取、统筹财政、金融、社会等各类资金,以项目、扶持、奖补等方式与6个村集体企业合作;二是通过项目建设、产品生产、资产运营、提供服务等,激发村集体自力更生、良性竞争、优势互补、组团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镇企有分红、村企有收益、社企有盈利、村民有联动,促进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四资融通”,构建更加紧密和广泛的联农带农机制。三是乡村振兴项目收益迎来新增长,积极引入省级龙头企业米乐农业,实现大永胜、菲克苹果基地由量到精的新突破,全年实现平均亩产2万元,680万元总产值的新目标,成功走进京沪地区市场,单果附加值提升近1倍;荞酥产业也迎来新发展,进一步擦亮鸣鹫特产品牌。

  抓整改、促生产,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一是深入开展粮食安全工作,大力推进耕地保护措施,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毁林开荒等整治行动有力推进耕地地流出整改工作,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二是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抢抓农村生产黄金期,大力宣传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力补贴等惠农强农政策,引导农户进行粮食种植,全年耕地力补贴共核实农户3664户,核实补贴面积21123.4亩,落实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政策,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补贴发放,惠及农户3664户,补贴面积45366亩。三是全镇实现年均粮食播种面积达4.5366万亩,其中小春粮食面积1.4万亩,大春粮食面积3.1366万亩,荞类8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202万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财务总收入142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8.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505.21万元对比减少76.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2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505.21万元对比减少76.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28.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2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5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77.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将年初核算事业发展类经费按照项目进行核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4.9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0.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两会期间的会议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21.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村委会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委会、村小组运转。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工作的开展运作。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70.24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9.26万元,主要用于镇文服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1.62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协管员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部分。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9.62万元,主要用于规划中心人员工资。

  1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129.8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人员工资。

  1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30.23万元;主要用于鸣鹫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14.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鸣鹫镇水利工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9.7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政府缴纳部分。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83万元,比上年减少2.78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1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5.7%,国内公务接待为70次,共计接待750人次。

  减少原因为:按照国家公务接待费管理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在去年基础上缩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8万元,比上年增加3.92万元,增加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4.3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万元,上升9.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管理要求,但因车辆较为老旧,经常需要进行维护修理,因此运行维护费增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与上年对比增加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为2024年工作有效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所以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鸣鹫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91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56万元,固定资产729.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32.90万元,无形资产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1.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7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755700111

   

   



附件【蒙自市鸣鹫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版(县区)2024022911120839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