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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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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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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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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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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400000
附件1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参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和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蒙自市医疗保险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2.蒙自市医疗保险审核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打好全民参保攻坚战。将医保政策宣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利用“两定机构”、新闻媒体、微信等宣传平台、医保政策宣传暨健康知识大讲堂“五进”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形式,加大对医保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医保政策不断深入人心,为参保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重点对我市辖区内大中专院校户籍外学生、长期在蒙自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加大宣传,争取在蒙自参保,享受待遇,稳住基本医疗参保率达95%以上。
2.持续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加强与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各阶段的整治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完善内控制度,通过整治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增强拒腐能力。
3.不断优化和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医保领域的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经办效率,持续优化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加大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努力实现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做好经办服务权限下放,加强业务经办人员培训,进一步拓展15分钟医保服务圈。
4.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医务人员认识。加强对“两办法、一条例”的宣传,引导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建立健全医药机构内部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二是强化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打击欺诈保的工作合力。扩大基金监管宣传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共同守护基金安全的良好局面。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基金监管窗口前移和适时监督,抓常抓早抓小,争取把违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提醒、事后监管全链条管理。
5.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移动支付等推广力度,扩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面,抓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运用,丰富运用场景,确保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稳定在60%以上,推动医保移动支付上线工作,方便群众就医购药。按上级医保局要求,进一步推进DRGs支付方式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6.全面落实各项待遇保障政策。一是抓好门诊就诊、住院待遇保障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助力乡村振兴,做好农村群众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执行困难人群资助参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1.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98.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中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门要求,2024年预算调整到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进行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1.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1.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1.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98.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中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门要求,2024年预算调整到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进行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1.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3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关停破产企业大病保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预算中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门要求,2024年预算调整到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进行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2万元,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4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718.06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5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补助;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41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补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06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补助;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69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局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及离休人员医疗费统筹支出;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1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支出;2101501行政运行398.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2101550事业运行82.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2101599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运转、医保服务能力提升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49.53万元,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76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6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115人次。
减少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医疗保障局业务经费
1.数量指标: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开展业务培训。
2.质量指标: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健康,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医疗基金使用效率,保障人民医疗权益。
4.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履行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满意度。
(二)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资金
1.数量指标: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参统离休人员。
2.质量指标:续费标准达标率。
3.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参统离休人员补助。
4.满意度指标: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参统离休人员满意度。
(三)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特殊人群个人缴费补助资金
1.数量指标:村干部。
2.质量指标:补助标准达标率。
3.数量指标:村干部补助标准。
4.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受益对象。
5.满意度指标:村干部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为市级财政当年拔付的资金。
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拔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在保障我单位用于购买货物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水电费、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蒙自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7.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09万元,固定资产41.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6.9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2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0301376400111
附件【蒙自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表202402210949471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