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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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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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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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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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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0000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提出有关政策、标准建议,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管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蒙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准则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职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7.负责指导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按照《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登记注册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监督管理科、食品综合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广告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管和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14个,分别是:
1.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大队(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2.蒙自市文澜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3.蒙自市观澜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4.蒙自市文萃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5.蒙自市草坝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6.蒙自市雨过铺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7.蒙自市新安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8.蒙自市冷泉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9.蒙自市芷村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10.蒙自市鸣鹫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11.蒙自市水田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12.蒙自市期路白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13.蒙自市老寨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14.蒙自市西北勒市场监督管理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切实守牢民生安全底线。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防范重大市场安全风险,注重民生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守牢守实民生安全底线。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加强行刑衔接机制。
2.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好各项注册登记便利化措施,实现2024年各类经营主体较2023年有增长。持续推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常态化和全覆盖。提高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发展速度。充实、跟踪储备库名单,做到每季有入库名单,年年有发展对象。
3.坚持严格监管执法,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网络违法食品药品违法、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整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坚决打击市场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解决各类投诉,全方位筑牢民生安全保障底线。
4.推动“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建设。按照《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蒙自市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政办发〔2023〕65号),落实平台建设工作,以“互联网+明厨亮灶”及“云智溯”平台建设为抓手,改造提升餐饮单位建设“一个平台、一个终端、一张网络”的智慧监管体系,实现“人防”到“技防”的转变。云智溯平台与“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同步推进;加快推进网络点餐服务平台的建设安装使用视“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推广使用。实现远程管控和食材追溯电子化,让消费者参与监督、吃得放心,形成食品安全全民共治的良好格局,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开创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市场监管环境。加大干部教育力度,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重点培养干部职工重学习、懂法规、会监管、能办案、富经验、擅创新六种能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脚踏实地地推进市场监管事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0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1辆。实有车辆超编原因为,本单位在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7〕927号),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的统一要求,配置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71.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71.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7.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社会保险缴费预算减少;二是本年度内应退休人员应清算职业年金缴费不再由本单位预算;三是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7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71.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7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7.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社会保险缴费预算减少;二是本年度预测应退休人员应清算职业年金不再由本单位预算;三是本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71.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7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66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社会保险缴费预算减少;二是本年度内应退休人员应清算职业年金不再由本单位预算。项目支出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47万元,下降55.94%,主要原因是为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本年项目支出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为1159.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交通补助等公用经费。本科目预算较上年较少262.90万元,主要是因为:一是本年在职行政人员较上年减少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本年临聘人员支出科目由此款项调整至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为281.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5.10万元,主要是因为那图统发的工资结构调整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为200.0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劳务支出和市场监管业务项目支出。本科目为本年新增,主要原因为将上年临聘人员支出150.00万元由行政运行(项)调整至本科目,同时将市场监管业务项目经费由市场秩序执法(项)调整至本科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为6.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行政人员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0.30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为0.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事业人员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0.18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186.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较上年减少10.41万元,由于缴费基数变化、在职人员变化导致预算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4年预算为5.76万元,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缴上年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补助标准调增。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度预算72.82万元,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3.82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化、人数变化导致预算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度预算19.47万元,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变化、人数变化导致预算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度预算80.69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上年增加1.57万元,主要为缴费基数变化导致预算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度预算11.9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补充缴费,较上年增加0.50万元,主要为缴费基数变化导致预算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为146.8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上年减少8.67万元,由于缴费在职人员减少导致预算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22万元,较上年减少1.54万元,下降4.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5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下降5.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300人次。
本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由于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厉行节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增长下降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2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增长下降4.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本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主要由于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厉行节俭节约,逐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支出,因此不对本条进行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付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1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理念,本单位逐步压缩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68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1万元,固定资产1575.7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6.9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17张表)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41400000
附件【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8043320473.xlsx】